沒錯,對艦載機而言,中型戰鬥機相對於重型戰鬥機,是有著一定的數量優勢,但是數量優勢就意味著戰鬥力的優勢麼?答案是否定的。
二戰時的航母動輒搭載上百架戰機,而排水量為當時航母數倍的美國尼米茲級航母最多也就搭載80架戰機,難道尼米茲的戰鬥力不如二戰航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說二戰和現代的比較不倫不類的話,我們比較同為超級航母時代的美國“福萊斯特”級和“尼米茲”級,前者艦載機超過100架,後者不過80架,難道能認為“尼米茲”級的航空能力不如“福萊斯特”級?
“福萊斯特”時代艦載機主要的數量來自於A4、A-1、F-8U等輕型攻擊/戰鬥機,而到20世紀80年代“尼米茲”級航空母艦上最輕型的艦載作戰飛機已經變成了空重接近A4兩倍的F/A-18,實際上也可以從中看出艦載機不斷的加大重量減少數量的趨勢。
單機戰鬥力越強航母負擔越小
艦載機不同於陸基飛機,本身航空母艦的出動和回收能力有限,不足以支持大數量規模。單機的著艦回收時間即使以訓練有素的美國航空母艦來說,也需要達到1分鐘以上,如果有某機著艦失敗複飛需要的時間也要進一步延長。
不光是回收時間問題,更嚴重的問題在於飛機整備時間限制。航母甲板上必須採用人力進行運彈、掛彈,作業速度相當緩慢,而且機庫內無法進行發動機試車,必須在甲板上選取尾部方向空曠的位置擺放以進行試車作業。在這樣的情況下。航母能支援的艦載機出動能力是相當有限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盡量提高艦載機的單機作戰能力是比單純增加飛機數量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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