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母艦載機展望
對於中國航母艦載機來說,數量優勢和作戰能力優勢的區別一樣明顯。以我國第一艘航空母艦遼寧艦為例,其在蘇聯時代的配載方案,是24架蘇-33或者36架米格-29K,中型米格-29K比重型蘇-33僅有不到50%的數量優勢,反應到我國自用航母上也是如此,比米格-29更大的殲-31和比蘇-33更短小的殲-20。其數量優勢將進一步縮小,而性能上的劣勢將更進一步的放大。
陸基戰鬥機上艦一般來說尺寸有有所擴大,體型與殲-31類似的F-35在發展為艦載機F-35C的過程中,空重增大到15700千克,機翼面積從42.7平方米放大接近20平方米達到了62.1平方米。F-35在改進改型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殲-31一樣必然會遇到,艦載機最重要的特性就是確保在低速狀態有足夠的升力,而殲-31樣機較小的機翼面積無法滿足在航母上起飛或者著艦的需求,只能和F-35C 一樣靠放大機翼實現,而放大機翼增大空重又必然需要更大的機翼,形成一個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的循環。
殲-20則剛剛相反,其鴨翼布局和巨大的機翼天生就適合改造為艦載機,需要進行的改動幅度小很多,需要帶來的增重也更小。實際上其設計上本身就考慮了未來在航母使用的需求,為此搭配了極為強壯的主起落架支柱,並將其連接在機身最強的翼根處,這個設計與F-14類似,是最適合艦載機使用的起落架安裝方式。
按照上文分析,中國航母艦載機的爭論似乎已可定局,殲-20無疑更有優勢,但是,殲-20也有著弊端,關鍵就在於中國未來航母的排水量。重型艦載機是好,但是如果航母的尺寸跟不上,具體的戰鬥力分析,也是值得商榷的,以中國第一艘航母遼寧艦前身“瓦良格”為例,為了滿足最大起飛重量的蘇-33,不得不採用滑躍甲板,而且犧牲了一定的載彈量和航程,殲-15尺寸重量與蘇-33相仿,結果顯而易見。殲-20如果上艦,面臨的問題同樣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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