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修改 單獨兩孩政策落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4 11:39:25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解放軍報報道,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精神,結合軍隊實際,決定對《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軍隊人員應當遵守國家和軍隊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本條例所稱軍隊人員,包括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文職人員、非現役公勤人員以及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

  二、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獨生子女,符合女方戶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

  第一款第(六)項修改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文職人員、非現役公勤人員配偶是農村居民,符合女方戶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

  第二款修改為:“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由夫妻雙方分別向所在單位的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規定取得生育證明或者生育服務證,並經師(旅)級單位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審核批准,方可懷孕生育第二個子女。”

  第三款修改為:“師(旅)級單位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在接到育齡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申請後,應當在30天內予以批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