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軍20多年的改革中,法制在改革頂層設計、破解改革難題、鞏固改革成果、保障作戰行動、維護軍人權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俄軍:改革之路 法制護航
■陳 婷(作者單位:軍事科學院)
由於冷戰結束後國家體制的改變,俄軍一成立就面臨著改革和轉型。軍事改革事實上成為俄軍20多年來建設的主題。這其中,法制對推動改革起了重要的作用,具體體現在進行改革頂層設計、破解改革難題、鞏固改革成果、保障作戰行動、維護軍人權益等諸多方面。
注重頂層設計,整體改革於法有據
依法制訂軍隊建設規劃,把國防預算、軍隊長期總任務、軍隊組織建設及武器裝備發展結合為一個整體,確保改革有序進行
改革的頂層設計在於對軍隊建設的目標進行規劃,並制訂有資源保障的規劃措施。俄軍主要採取“目標綱要法”對軍隊建設進行整體規劃。“目標綱要法”的實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作保障,主要包括《安全法》《國防法》《俄聯邦國家戰略規劃法》《國家國防訂貨法》等聯邦法律,《俄聯邦戰略規劃基礎》《安全會議條例》《國防部條例》《軍事規劃條例》等俄聯邦總統令批准的法規文件及《聯邦目標綱要和有俄聯邦參與的國家間目標綱要的制訂和落實規則》《部門目標綱要制訂、批准和落實條例》等俄聯邦政府批准的決議。在這些法律基礎上形成的軍隊建設規劃,把國防預算、軍隊長期總任務及其未來組織建設及武器裝備發展結合為一個整體,使俄軍整體改革在法制的軌道上有序進行。
俄聯邦總統令在“目標綱要法”的實施中發揮著關鍵的作用。2008年,俄總統批准的《2020年前武裝力量建設與發展構想》,便是一部法規性文件,提出了俄聯邦武裝力量建設與發展的中長期發展目標,涉及軍隊建設的方方面面,反映了軍隊上一輪改革探索的成果,為軍隊下一輪改革指明了方向。
堅持問題導向,依法推進改革措施
將涉及改革重難點問題的法律,提交最高立法機構修改,既可保證法律的極高權威性,又有助於調動國家各部門和各種資源
改革的關鍵在於破解軍隊發展中的重難點問題。涉及這些問題的法律,首先由武裝力量相關法律部門負責起草,在軍隊內部進行反覆論證,達成一致意見後,提交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經過立法機構各方博弈後,獲得通過方能生效。涉及改革問題的法案之所以要在國家杜馬通過,一方面可保證其法律位階高,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另一方面,在杜馬經過各方博弈,有利於調動國家各部門和各種資源,落實法律各項規定。
俄羅斯自1992年頒布《國防法》以來,每次修訂都針對實際問題, 解決了一系列突出矛盾。2004年俄對《國防法》進行了6項重大修改,重點解決了總參謀部的定位問題。在此之前,總參謀部與國防部事實上是平行的,參謀部的命令有時會與國防部背道而馳。此次修訂從法律上確立了由國防部長領導並通過總參謀部指揮作戰的制度,杜絕了總參謀部定位不准給軍隊帶來混亂的可能性。而2014年《國防法》的修訂,則著眼於解決軍民融合的問題,增加了戰爭動員與民防的內容,規定“其他部隊、隊伍和機構與俄聯邦武裝力量共同參加作戰和動員準備,以便準備執行國防領域的任務”,並要求制訂國土防禦條例及民防規劃等法律文件。目前,新修訂的《國防法》已經開始發揮調節作用,如民用機場已無條件承擔軍機起降及加油等勤務保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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