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這是軍民融合發展的重要目的,是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事業。《建議》強調,以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為引領,貫徹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并明確了五個方面要求。一是加強軍隊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就是深入貫徹古田全軍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新形勢下政治建軍方略,革弊鼎新、固本開新,恢複弘揚我黨我軍優良傳統,大力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軍人,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確保一切行動聽從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指揮。二是加強各方向各領域軍事鬥爭准備,就是統籌主要戰略方向與其他戰略方向,統籌傳統安全領域與非傳統安全領域,統籌機械化與信息化建設,優化構建同使命任務和信息化戰爭要求相適應的力量體系、戰場體系、保障體系,加強實戰化訓練演練,提高基於網絡信息體系的聯合作戰能力。三是加強新型作戰力量建設,就是重點發展搶占軍事競爭制高點、打贏信息化戰爭必需的先進力量和手段,提升我軍新質戰鬥力。四是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就是如期完成改革目標任務,在領導管理體制和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優化軍隊規模結構和力量編成、調整改革政策制度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重塑軍隊組織形態。五是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就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轉變治軍方式,建設人人遵章守法、處處依法辦事的法治軍營,鍛造律令如鐵、威武文明的鋼鐵之師。
健全軍民融合發展的組織管理、工作運行、政策制度體系。這是軍民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保障,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和難點。目前,軍民融合發展工作主要由國家和軍隊相關部門分領域組織實施,面臨不少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和政策性問題。《建議》明確,健全軍民融合發展的“三個體系”:一是組織管理體系,就是建立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民融合領導機構,統一負責抓好軍民融合發展工作。國家和軍隊現設有相關專委、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如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協調小組、軍隊保障社會化領導小組、依托地方培養軍事人才機制、國防動員委員會等,要有機整合,理順關系,實現軍民融合發展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二是工作運行體系,就是適應軍民融合發展領導管理體制調整,建立新的工作機制。現在,軍地各級都存在“多頭提需求、分散搞對接、各自抓建設”的狀況,必須強化國家主體責任,發揮政府與市場“兩只手”作用,歸口需求、規範對接、統籌資源,實現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三是政策制度體系,就是完善相關法規政策,規範軍民融合的任務內容、適用範圍、程序方法、獎勵懲處等。現在,各級對“協調工作靠感情、解決問題靠關系、多做工作多吃虧”的現象反映較多,要制定資金保障、利益補償、優惠扶持等政策,拆除軍地之間、部門之間利益固化的藩籬,增強融合發展的內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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