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35的採購價昂貴不是沒有道理,比如研發投入大、研發過程一波三折、美國軍售要賺錢等等。至於賣給不同國家時的價格差異,則涉及到一個F-35研發過程中首創首用的“國際合作夥伴”概念。
F-35是一款多國聯合開發的先進戰機,採用了“3+1”合作機制,堪稱戰機研發史上的重大變革。“3”指三級合作夥伴:其中最高級只有英國,出資份額25億美元,僅次於美國,在該項目中享有完全代表權;第二層次的合作夥伴國是荷蘭和意大利,分別出資8億和10億美元;第三層次的國家主要是加拿大、丹麥、挪威、土耳其和澳大利亞,出資2~4億美元,只有有限代表權。“1”指安全合作參與國,等級相對較低,只能優惠採購整機,無權享有轉讓技術,目前是以色列和新加坡兩國。
對美國來說,這種貴是可承受的代價。F-35項目推進到今天,已在技術和經濟層面為美國帶來了顯性收益:集成獲取各國在飛機研發領域的經驗和技術,如英國為解決飛行控制問題貢獻的“矢量推力飛機先進技術”;高價出售戰機獲利的同時,通過配件銷售、維修保養、技術升級等鋪設好了後續賺錢的路子。
價值門
“上車”容易“解套”難
截至目前,除了參加聯合開發的9個國家外,以色列、日本、韓國已簽訂購機合同,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等提出採購意向。就連囊中羞澀的台灣空軍,也於今年3月表達了購機願望。
F-35很貴,但為啥還有人排隊?這個矛盾現象,本身就能說明一定的問題。
性能數據和價格標簽從來不能全面評價武器裝備的價值,只有將其置入整個作戰體系多維度考察才能看得更加準確和清楚。F-35在體系中的綜合表現才是它真正的亮點。
從軍事上看,F-35集遠程情報、監視偵察和攻擊能力於一身,可以扮演攻擊機、轟炸機、電子預警機、偵察機、機載告警與控制系統飛機等多種戰機的角色。“戰鬥機”的標簽不能涵蓋其全部功能,它真正的價值恰恰不在於其先進的飛行參數,或作為攻擊平台的技戰術性能,而在於其作為體系節點處理信息、參與聯合作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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