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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武器作戰想象圖。 |
一是快。激光束能以每秒30萬千米的速度射向目標。一般的攔截導彈速度為10馬赫,而激光的速度比它快8萬多倍。如果能量足夠強大集中,發現即摧毀將成為現實。而且,光束方向可靈活調節,戰術靈活性強。
二是准。發射裝置不受後坐力影響,系統穩定。激光束沿直線攻擊目標,發散角小,幾乎不受電磁干擾影響,若條件完備,可以做到指哪打哪。
三是狠。激光束能量集中,若聚焦在目標關鍵部位上,能夠做到“打蛇打七寸”,造成毀滅性破壞,且沒有像核武器那樣的污染。
四是效費比高。與其他武器系統消耗導彈、炮彈不同,激光武器消耗的是電能。只要擁有足夠電能,它就可以持續作戰。
從殺傷力來看,它能使目標幾乎同時受到三種破壞。
一是熱燒蝕破壞。目標在瞬間吸收巨大能量出現燒蝕、穿孔現象,這是當前激光武器毀傷或致盲目標的主要手段。
二是輻射破壞。目標表面經激光照射後會形成等離子體,等離子體輻射紫外線或X射線,使目標內部的電子設備受損、功能癱瘓。
三是力學破壞。激光照射目標時,等離子體高速向外噴射,反衝壓力作用於目標,引發激波叠加,由此產生的拉伸力使目標變形斷裂。該種方式,可對目標很薄的金屬殼體部位構成物理性損傷。
而且,激光能量可以累積增加,匯聚成更強能量,對目標形成更大破壞。
正因為如此,從激光發生器誕生的那天起,各國就在激光武器化方面展開角力,以求在這一領域占領先機、形成優勢。
掀起新一輪熱潮,部分激光武器從研發走向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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