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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對放寬伊朗制裁表示擔憂(資料圖片) |
法國的要求
在第一輪談判後期,法國介入,並在一系列議題上提出更為苛刻的條件——尤其是如何對待伊朗“鈾濃縮的權利”,以及是否應當終止位於阿拉克(Arak)的重水反應堆。美國和其他與會國家(中國、德國、俄羅斯、英國)同意就這些條件起草一份新文件。但伊朗拒絕接受,也沒有足夠時間通過討論作出讓步。因此,會議結束時,便有了這樣一個疑問,究竟是法國還是伊朗令談判告吹呢?正確答案是:兩者都難辭其咎。
有一點是需要明確的,那就是日內瓦談判的最後一輪並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崩潰了”,只是時間不夠而已,伊朗代表必須將新的提議帶回國。毫無疑問,剩下的議題將會在未來幾天的談判中一一擺平——前提是日內瓦的各位談判代表真有這份心。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對此表示強烈不滿,稱這將讓伊朗贏得“世紀交易”。但是他錯了。草案中對伊朗制裁的放寬十分有限,不僅可隨時撤銷,還附帶了有效期限,同時亦未觸及其他一系列制裁措施。這將使伊朗所謂的“突破時間”翻一番(所謂“突破時間”,即伊朗提取足夠製作武器的濃縮鈾所花的時間)。
這項協議在十分重要的一點上做了模糊處理,即如果最後達成協議,伊朗又背信棄義,美國及其盟國(包括以色列)也沒有損失什麼——正如奧巴馬所說。不僅是因為此次制裁放寬可隨時撤銷,而且就算沒有達成協議,結果也同樣是伊朗的“突破時間”變長。不過伊朗若信守承諾,其製造核武器的能力就會進一步削弱,同時亦會建立最基礎的互信,從而最終達成一項全面協議。優秀外交協定一定能夠避免失敗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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