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所謂“擱置爭議”,他分析認為,應當要有正反兩個方面的內涵:正面來說,就是先把有爭議的問題擱置起來,要尊重對方的立場與“堅持”;反面來說,就是不要刻意堅持自己的主張以強迫對方接受,不要挑起爭端。這就意味著雙方在兩岸公務交往時,首先要擱置“主權代表”之爭,要尊重對方的立場和堅持;不要以“主權代表”的身份自居。否則的話,勢必就要提前引爆政治爭議問題,就不是所謂“擱置爭議”了。換言之,公務交往時,首先要摒棄主權的“迷思”,不要以“主權代表”自居。這可能是兩岸公務交往時雙方都要遵守的最重要的一條規則。
馬英九先生最近一再強調,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大陸方面則一貫主張,兩岸關係是“國內事務”。兩岸間公務部門在交往時摒棄主權的“迷思”,應當算是落實各自政策的最好措施。
就目前而言,陳動認為,雙方公務部門可以用“公共服務部門”的姿態進行交往,畢竟都是在為兩岸人民辦實事、是為兩岸人民服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