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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研究員陳俊升(中評社 王永雪攝) |
5.釣魚台列嶼從地質學上觀察,是中國大陸棚出海面之八個大小礁岩,地質構造上台灣、釣魚台、中國大陸沿岸之各島嶼均極為近似。在地理位置上亦與台灣鄰近,是中國領土的“自然延伸”。
6.釣魚台列嶼在經濟上已經被驗證可能有化石能源的開發價值,站在經濟的角度來說,兩岸應攜手合作來捍衛釣魚台列嶼上兩岸可享有的經濟利益。
陳俊升認為,日本透過釣魚台國有化的動作,掀起了釣魚台列嶼的主權以及東海海域海洋資源爭奪的重大爭議,但這也正是積極處理此一爭議的最佳時刻。在“共同開發、資源共享”的精神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營造雙贏是可行的。
陳俊升表示,從過去日本的總體戰略來看,日本的南進與西進同時受到阻撓時,將形成日本在戰略上的困境。兩岸在東海石油探勘與開採進行合作,才具備與日本談判的籌碼。否則,如果兩岸不進行合作,反而更容易被分化,喪失自己的利益。對台灣而言,尤其如此。
陳俊升指出,當然,從美國“重返亞洲”到“東亞再平衡”的戰略來看,美國透過美日軍事同盟來制衡中國。今年以來,更支持日本透過釋憲修改集體自衛權,放寬海外出兵的限制、鬆綁武器出口三原則等,並且將釣魚台問題納入美日安保條約範圍。近日美日國防部長會談,更達成共識要將集體自衛權的修正納入美日防衛指針內,並預定年底將進行修正。因此,在釣魚台的問題上,美國已經不像過去一樣宣示中立。兩岸如果在東海進行石油合作探勘與開採,勢必會遭受到美國力量的介入甚至阻撓,這點必須事先加以考慮,並研擬適當對策。
陳俊升強調,兩岸在東海進行合作,無法完全排除或抗拒美日的參與,不僅得面對美日的介入,也將面臨兩岸間的主權爭議。兩岸若進行東海合作,應該透過技術性的合作機制,避免兩岸產生爭議與衝突。藉由彈性的商業模式,如透過企業與企業的合作,針對東海石油資源進行共同開發,尋求兩岸最大的共同利益,再設法與日本或美國進行協商或談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