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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台聯汪毅夫會長講故事(圖片來源:台胞之家網) |
聽者諸君可以發現,本次演講的講題和副題各是“雙元結構”:分類械鬥/省籍矛盾,舊傷/現代病。
為了講述的方便,我依次解讀如下“雙元結構”:移民社會/定居社會,地緣組合/親緣組合,分類械鬥/宗族械鬥,民間私鬥/政治操弄,舊傷/現代病、分類械鬥/省籍矛盾。
01.移民社會/定居社會
台灣在歷史上經歷過移民開發的階段,即移民社會的階段。大約在清代鹹豐年間(1851—1861),台灣社會逐漸從移民社會轉型為定居社會。移民社會的人口增長約等於移民(主要是男性單身移民)數量的增加,即移入增長,定居社會的人口增長則屬於自然增長。與此相應,移民社會、定居社會各自發生的社會問題會有一些不同。按照社會學家的解釋,社會問題就是妨礙社會成員共同生活、共同進步的問題。
我在《閩台婦女史研究》(海風出版社2011年版)一書裡報告說:在台灣移民社會階段,人口增長既以移入增長為主,移入的人口基本上是男性單身移民,由此派生的則是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的問題即“男多女少”的問題。在“男多女少,匹夫猝難得婦”的情況下,自然不會發生溺棄女嬰和錮婢不嫁的社會問題。進入定居社會以後,人口增長以自然增長為主,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的狀況逐漸改變,於是溺棄女嬰、錮婢不嫁的社會問題發生了。
02.地緣組合/親緣組合
移民社會、定居社會的社會結構也不相同。移民入台,多是同鄉結夥而來。到了台灣,“宗族之親少,洽比之侶多”(高拱乾:《台灣府志》)、“流寓者無期功強近之親,同鄉並如骨肉矣”(周鐘瑄:《諸羅縣志》)。於是,同鄉移民的地緣組合是移民社會主要的社會結構。當然,地緣組合如“閩粵分類”等是移民社會主要的、但不是唯一的社會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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