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5月11日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5-12 00:24:35


 
  記者:早晨,林太,想問剛才奧運的問題,因為你說根據合約,不能公布用了幾多費用,但過往電視台獲得轉播權後,都會透露用了多少費用。比如說,你剛才提及今次的費用較過去兩屆低,二○一二年用了1.2億元,二○一六年用了1.6億元,之前有報道指今次奧運要用2.7億元。你說低於過去兩屆是指低於哪個數目?如果你不能透露具體金額,能否說清楚剛才的意思?另外,因為將會有六四,想問清楚在國安法之下,林太可否清楚和香港人說,其實香港人還有沒有用和平集會的方式公開悼念這件事的自由呢?政府有沒有打算像建制派人士和傳媒所說,要取締支聯會和民陣,甚至是《蘋果日報》?有沒有一些具體的(說法),我想你可能會說依法辦事,但大家比較關心具體執行或落實上述建議的安排。
 
  林鄭月娥:第一,按協議的保密要求,我們不能公布購買播映權的費用,但稍後會有場合會知道,因為這是公帑,會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負責。“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每年都要核數,亦要公布,所以之後便會知道。我相信商營電視台,就你剛才說的數字,都是之後才公布,即是做完後就告訴你當日在Rio(里約熱內盧奧運)的時候花了多少錢,這是一個做法。我今天站在這裡不能公布,否則我就違反合約,後果很嚴重。公帑的應用有一套標準,稍後從“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的年度會計報告應該可以看到。但如我剛才所說,今次的費用都是低於你剛才提及的三個數字。
 
  另外關於六四,我的答覆真的是依法辦事,而所謂依法辦事,第一,要看是哪一條法律,而特首不是一個詮釋法律的人,這是法庭的工作;第二,要看證據,究竟搜集了什麼證據;亦有抗辯,當事人可以抗辯。所以,今天我沒有辦法在這裡說具體的做法,更加不會說我們已經有建議要去執行。每件事都是發生了、違反法律後,執法機關要採取行動,檢控部門要作出決定,然後交上法庭。我只是想說一句,你剛才所說的和平集會,現在都被濫用,當每一次法庭判決有人非法集會,外國的傳媒竟然可以發聲明說和平集會表達政治訴求是沒有罪,那完全漠視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亦對它們自身重視法治的原則有所違背。香港是一個非常重視法治的地方,我們有非常好的法治根基,亦會按法律辦事,多謝大家。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