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檢方26日起訴柯文哲並召開記者會說明。(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 6 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台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 13 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2022年 12 月至 113 年 8 月之期間,共支付 827 萬 1,095 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
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9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 9 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