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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認為,“胡六點”主要訴求是兩岸建立“和平框架”。 |
中評社台北1月23日電/台灣競爭力論壇日前舉辦“台灣應如何看待‘胡六點’”研討會,著名政治學者、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亞中擔任引言,發言如下:
一、胡六點的目標:希望建立兩岸和平框架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先生發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30週年講話,其時代意義在於:第一、作為一篇紀念《告台灣同胞書》30週年的談話,有其歷史高度的需要;第二、做為未來工作方向的指導,因而也需有其務實考慮的必要。“胡六點”必須要放在這兩個脈絡下去解讀。前者是“胡六點”所揭櫫的原則,後者是“胡六點”對未來兩岸走向所發出的訊息。
這一篇胡錦濤先生講話談話的內容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是傳承歷史、肯定過去、未來方向。有關未來方向是這次談話的重點,以六點提出胡錦濤的對台政策大綱,包括:(一)、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二)、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三)、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四)、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五)、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六)、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在“胡六點”中,有三點涉及政治議題,經濟、文化、社會議題各一點,顯示這是一篇以政治為基礎文件,簡單來說“政治為綱、其它(經濟、文化、社會)為目”,或可稱為“一中為綱,其它為目”(胡錦濤先生的“一綱三目”)。愈到後面,愈為重要,如果我們將“胡六點”做一個歷史定位,那麼可以將其看成是以推動“兩岸和平框架”、“兩岸和平協議”為目標的一份歷史文件,也就是將兩岸關係的發展放在中國大陸“和平發展”的戰略架構中來思考。
二、核心議題:“要”與“堅持”
“胡六點”中有“原則的堅持”與“可有的妥協”,也有“要”與“讓”的部分。“要”與“堅持”的部分分別在第六點與第一點。
“要”的部分在“胡六點”的第六點,胡錦濤表示,“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也就是在統一前,兩岸可以一個過渡的政治關係,“和平協議”可以視為未來“政治關係”的法律框架;“原則的堅持”部分在第一點,即這種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必須以胡六點中的第一點“恪守一個中國”做為基礎。換言之,“一個中國”是“和平協議”所有討論的基礎。“一中各表”式的“擱置爭議”很難出現在一份具有綱領性的文件中。“胡六點”稱“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復歸統一”一詞顯示中共將兩岸定位為內戰所遺留的問題,未來不存在著“先獨後統”的問題,這也與台灣主張“擱置爭議”在法理上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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