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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奇昌:和平價值最高 林濁水:邀陸公投危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8 12:40:17  


  中評社台北1月28日電/由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主辦的“兩岸和平共處法”辯論會昨天舉行,提出和處法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舌戰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和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三人針鋒相對、過程火花四射。張亞中、林濁水都質疑和處法的可行性,但也表示佩服曹興誠的創意。 

  前海基會董事長洪奇昌: 

  這次辯論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形塑一個共識,因為兩岸首先要和平,這是一個最高的價值。兩岸要和平,要怎樣去尋找一個共識,那兩岸的現況是要維繫的。因為我認為在現階段,現況就是一個最高的價值。現況與和平是最高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就是逐步去做一些討論,理性務實地討論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徐斯勤(林濁水代表)問:兩岸和處法主張由大陸提出條件、交由台灣人民公投,但和處法是台灣的法律,如果大陸可以在台灣提統一公投,兩者豈不是有衝突?而且恐怕也與現行《公投法》相牴觸!另外,我也請問張亞中教授,您長期主張的“一中三憲”是否也跟兩岸和平共處法一樣,需要大陸高度的配合,在執行上會不會也有困難? 

  曹興誠答:大陸可以先和“中華民國”政府協商,如果台方接受就交付公投,是一種附議的精神。而且,如果台灣內部藍綠鬥不停,沒有辦法與大陸協商,大陸可以直接派代表來舉行公投,躍過台灣的政府,來直接訴諸民意,因為台灣藍綠都沒辦法代表民意。

  由於和平共處法是“我國”的“國內法”,所以不需要北京的背書,就像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也未經過台方的同意。兩岸和平共處法中刪除獨立公投,是因為那是個假議題,把獨立公投刪除後,可以免除綠營的反對,讓民進黨回歸尊重台灣前途決議文。我要請問,民進黨到底要不要尊重自己訂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我根據台灣前途決議文來制定和平共處法,解決統獨爭議,建立兩岸復興及和平,這難道不是民進黨追求的目標嗎?所以我是在落實台灣前途決議文,民進黨應該支持我。

  張亞中:北京不會陪你玩 

  張亞中答:整個兩岸和平共處法的邏輯都有問題。曹董稱和處法不需要北京來背書,但又把北京放在重要的角色,那北京為什麼要用台灣的遊戲規則來陪你玩? 

  至於兩岸和平共處法對兩岸是否有約束力?這就像世界各國要把產品賣到歐盟去,會遵守歐盟制定的標準道理是一樣的,因為歐盟市場大,有影響力。但台灣有沒有這個條件呢?沒有,因為台灣太小了。

  所以,談兩岸的政治問題,要回歸到理性的辯證,不能把台灣關係法和反分裂國家法通通擺在一起談,也不能如曹董所願,為了解決藍綠紛爭制定的法律,居然要拉北京來遵守,這個邏輯完全有問題。

  還有,我的好友斯勤問我說,“一中三憲”可行性的問題。的確,兩岸任何的問題的確需要雙方坐下來談,但關鍵在於雙方提的東西有沒有道理。兩岸和平共處法用“憲法”角度看是個“和平分裂法”,大陸不會支持,這個方法是走不通的。要兩岸雙方都能接受,才有相同共識,才能解決問題。

  林濁水答:曹董事長的兩岸和平共處法與民進黨的兩岸前途決議文有相當類似的地方。一是兩者都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二是台灣現狀改變需要經過公投。

  跟大陸談判的策略上,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說法是正確的。

  不過,曹董主動邀請北京來公投的構想,是給了北京一條追求統一的路,這比較危險。如果給北京權力讓台灣人民舉行公投,北京朝思暮想想出夢遊症來,就不好了。

  曹興誠:我補充一點,如果大陸提出對台灣很好的條件,為什麼不讓台灣百姓去公投統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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