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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競爭力論壇3日於台大社科院國際會議廳舉辦「不在籍投票制度」研討會。 |
中評社台北5月4日電(作者 謝明輝)一、前言
自公元二千年後,台灣選舉類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可將選舉分為三大類,分別為“總統”選舉、“國會”選舉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般而言,選舉方式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來進行,只要年滿二十歲的台灣公民,除了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外,皆可進行投票。實施投票權場地,依選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以選民戶籍地為投票所為主,若依其他法律規定,亦可在其他場所行使投票權。
然而,隨著台灣經濟起飛,許多人紛紛前往大陸及國外投資,到國外念書的國民也日與劇增,這些公民往往因為時間及地理因素,導致在選舉當日無法到指定的投票所親自投票,因而喪失投票權利,故而,實施不在籍投票來保障台灣公民基本的投票權利,實屬必要,也是未來必須實現之改革。因此,本文即以台灣政府應給人民不在籍投票的權利來破題,探討台灣賡續民主化進程中,將面臨的機會及挑戰。
二、世界民主化進程中台灣如何接軌
(一)世界民主進程
民主和法治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礎,社會發展與經濟富裕,雖然不見得是民主成長的必要條件,但卻是民主成長之充分條件。民主化之發展,大都跟政治人物的推波助瀾有關,像是英國首相梅傑,愛爾蘭總理雷諾斯,以色列總理拉賓、巴解領袖阿拉法特,南非“總統”戴克拉及黑人領袖曼德拉等,都是民主發展中重要的關鍵人物。另一個內在因素的影響,就是制度的選擇,即民主化政體是選擇君主立憲或共和體制,協商制多數決,“總統制”、議會“內閣制”或半“總統制”...。這些選擇對於民主之發展也相當深遠。
以美國為例,美國建國貮佰多年以來,曾經歷南北戰爭、經濟大恐慌等嚴酷考驗,仍堅守民主政治制度,成為民主及公民自由的代表國家。拉丁美洲國家在過去百年中,不斷出現民主與威權政體反覆的現象,因此研究拉丁美洲問題的學者,大都認為選擇“總統制”對民主化發展有不利的現象。但事實上,現在還是有許多東歐國家仍採取“總統制”及半“總統制”,也正面臨了民主化停滯的危機。相對的 ,西歐絕對多數國家採行議會“內閣制”,則正享受著長期穩定的民主制度。
(二)台灣民主化的進程
在良好的社會基礎,及台灣厚實的中產階級與社會結構下,讓台灣的民主得以快速發展。1978年蔣經國當選台灣第六及第七任“總統”,在美國宣佈與台灣斷交後,隔年發生美麗島事件,為因應國際情勢轉變及民主改革需求,蔣經國在任內期間積極促進本土化及民主化之發展。1987年宣佈解除戒嚴,並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這也是兩岸交流的開始。在蔣經國病逝後,由李登輝擔任“總統”,進行“修憲”並改選國民大會,直選“總統”。
1996年,李登輝及連戰成為首次“總統”直選的正“副總統”,為化解省籍情結,提出了“新台灣人”理念,並加強台灣“主權”的觀念,力保“中華民國”本身政治經濟穩定。台灣民主化進程已歷經兩次的政黨輪替,目前正朝向民主深化與民主鞏固的方向大步邁進,從台灣的民主發展經驗可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已得以落實,不過現階段台灣還是存在著一些“國家認同”、族群認同的問題,但在相信台海兩岸政府與人民有智慧與能力條件下,未來勢必能協調橫亙於兩岸間的複雜事務,以人類共同追求之民主與人權價值觀來化解兩岸分歧,共同開創新未來。
(三)如何深化台灣民主之進程
若要深化台灣民主化之進程,可從改善選舉制度作起,第一階段要實施台灣本島有不在籍投票的權利,第二階段實施大陸與海外僑胞通信投票,第三階段取消大陸新娘與外籍新娘投票之限制。民主的發展,台灣應與時俱進,不能抱守殘缺,一方面宣稱民主是台灣最可貴的資產,一方面又死守半調子的民主制度,不給人民有不在籍投票之權利,台灣要想成為華人社會的典範,便要完全的開放與自由,不能實施選擇性的民主,民主的可貴在於一切平等自由。
三、台灣目前之選舉制度有何缺點
選舉制度定義為透過選舉機制將選票轉換成公職的方法,依據投票方式、選區大小及換算公式等可將選舉制度分為不同之種類。例如現行各級行政首長的產生採行“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採用“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立委”選舉則採用“兩票制的政黨比例代表制”。台灣的選舉制度在符合公平原則下,原則上是一人一票,並藉由此制度完成威權轉型之民主革命。
在目前的選舉制度下,仍然有幾項缺點有待改善,分別為 一、不在籍投票尚未實施,剝奪人民基本權利。二、大陸與海外華僑不能通信投票。三、外籍新娘與陸娘限制投票問題。目前世界已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國家包含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瑞士、澳洲、意大利、日本、韓國等先進“國家”,顯示不在籍投票在國外已經相當普遍。如果一位公民因居住地點不同而被剝奪或放棄行使投票權,對於一個民主“國家”而言,實為制度缺陷。因此,為落實政府對基本人權保障,“中選會”將“不在籍投票制度”列為今年重要推動工作之一。現針對以上幾項缺點一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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