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美國撐腰 日本有恃無恐
劉江永指出,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蒂奇9月中旬訪問日本期間究竟做了些什麼?在中日釣魚島爭端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很值得關注。
阿米蒂奇何許人也?他是美國小布什政府主管亞太事務的副國務卿,早在2000年,他就以美國國防大學的名義在一份報告中提出,日本應該儘快加強防衛力量、修改憲法,並且成為像英國那樣的美國盟國。也就是說,日本要像英國那樣,可以向海外派兵,行使所謂“集體自衛權”,與美軍共同在海外聯合作戰,就是跟著美國到海外去“打群架”。作為回報,美國將承認釣魚島(日本名“尖閣列島”)適用於“日美安全條約”的保護範圍內。在阿米蒂奇正式出任小布什政府的副國務卿之後,就把這份報告落實為具體的政策。此前,美國對釣魚島的主權歸屬問題一直持中立立場,似乎並未表示適用日美安全條約。這是美國戰後以來首次明確改變立場。由於日本受到現行憲法第九條的束縛,所以不能與美軍聯合作戰。於是,阿米蒂奇甚至還對日方表示:日本不修改憲法,美國就不支持日本成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其實就是迫使日本放棄和平發展道路,按照美國鷹派的路子走,搭上美國的戰車。
“阿米蒂奇這一提法的邏輯,其大前提為:根據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在日本行政管轄下的領土,美國需要提供保護;小前提為:雖然美國沒有明確說釣魚島的主權歸屬誰,但是釣魚島的行政管轄權已經於1972年交給了日本。於是有了這樣的結論:釣魚島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
然而,劉江永指出,這一邏輯的大前提有內在矛盾,是不能成立的。因為美國既然在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上沒有特定的立場,就等於美國沒有認定釣魚島的主權屬於日本,客觀上存在爭議。而根據國際法,領土是地球空間完全隸屬於國家主權的部分,也可以解釋為國家主權範圍內的區域。作為常識,不能把沒有確定主權的地區說成是哪個國家領土。因此,即便美國把行政管轄權交給日本,也不具備日美安全條約第五條所講的“領土”的要件,所以在法律上並不能解釋為適用於日美安全條約第五條。其次,美國當年把釣魚島擅自劃入日本的行政管轄區之內,是美國私相授受的、非法的、無效的,是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可見這個邏輯的‘小前提’也是錯誤的,因此結論就根本不成立。何況美國把釣魚島最早劃入沖繩縣市在1953年。當時是中美、中日尚未建交的冷戰時期,美國採取的錯誤做法早就應該根據中美建交、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後的新形勢而得到糾正。遺憾的是,美國非但沒有改正歷史錯誤,反而在冷戰後把釣魚島納入日美安全條約適用範圍。正是這種歷史倒退行為,才使釣魚島問題更加複雜化,成為障礙中日關係健康發展的敏感問題和中日美之間的結構性矛盾。美國政策制定者自我誤導並誤導日本,是很危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