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7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台司法院公布釋字665號解釋,就陳水扁遭羈押、一審換法官等事項,認定為無違憲。這是近幾年來大法官會議對政治性案件的解釋,最清楚且不拖泥帶水的一次。一句話,就是陳水扁輸了。
單就司法行動來講,陳水扁最近已連三輸,第一輸是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陳水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第二輸是10月6日美國軍事上訴法院駁回陳水扁要求承認其為“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的訴願;第三輸是大法官會議665號解釋,扁案換法官等均無違憲。
在此之前,陳水扁及援扁人士把所有希望都寄託在大法官身上,打著如意算盤,認為如果一審換法官被宣告違憲,就可以推翻扁案一審判決,從新分案,從頭開始。如今,包括換法官、重罪羈押都被大法官會議解釋為合憲。扁想透過司法翻案的夢已經碎了。更別說是,荒謬無比的“控美案”,當然也被美國法院駁回。
綠營之所以對大法官釋憲存有那麼高的期待,有其背景因素,由於扁執政8年,15位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長賴英照在內,有10位是由扁所任命,馬英九上任後所任命的大法官只有5人。扁當年所任命的大法官,不乏親綠的法律學者或實務界人士,綠營因此充滿期待,認為有機會翻案。
釋字665號出爐後,扁營及挺扁人士都無法接受,痛批是馬英九以政治力影響大法官。這樣講固然有助發洩情緒,但對於連親綠大法官都無法接受陳水扁的觀點,又能如何?難道,陳水扁下一步是要向美國的大法官會議聲請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