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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張麗善。(中評社 倪鴻祥攝) |
陳師孟否認說要“辦藍不辦綠”,他是在媒體訪問時回答“很有可能”。“殺雞儆猴”是成語,主要是說他只有2年任期,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他要“不打蒼蠅、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希望任內在司法界做到“殺雞儆猴”。
陳師孟還說,“納粹”殘殺猶太人,是意識形態在施政、辦案,但後來的紐倫堡大審、東京大審、耶路撒冷大審,審判納粹的文武百官,不能說那些法官都有意識形態,改革司法的關鍵在人。
獲提名的11人包括,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王幼玲、“僑委會”副委員長田秋堇、前“立委”瓦歷斯.貝林(Walis.Perin)、實踐大學建築系客座教授林盛豐、律師高涌誠、台北醫院顧問醫師張武修、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楊芳婉、前“立委”趙永清、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兼庭長蔡崇義,仲裁協會工程爭議審議機制發展委員會委員楊芳玲等11人為“監委”;其中楊芳玲因原被提名人、前親民黨“立委”劉文雄病逝而獲得補提名。
“立法院”臨時會於12日、15日兩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監委”被提名人的資格,12日先針對“僑委會”副委員長田秋堇等6人進行審查,15日針對陳師孟等5人進行審查,16日行使11位“監委”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