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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中評社 鄒麗泳攝) |
高說,“每一位要參選的人,有參選的自由,也有退選的自由,可以講自己退選的理由,但不要去打翻一船人,把其他人的聲望、操守,當成自己退選的墊腳石。
另外,中執委洪智坤表示,候選人既然對初選有不公質疑,有委屈就講出來,“簽名同意書時是否有外力不正當的介入,是不是出於自主意願?有沒有人下藥、拿刀械恐嚇?這都要很嚴肅地請協調小組做報告,在會議中會提出,必要的話也應成立調查小組調查”。
台南市長賴清德受訪也表示,他被任命為協調召集人 整個時間一個半月,如果參選人合議一個時間 就決定在哪一天舉行,如果意見不一致,一定要在一個月內做出民調。他說,當天有人主張3天就做民調,有人主張30天,協調小組成員依照往例,把3天與30天加起來 除以一半,變成16、7天,過程都是按照黨中央規定執行,相當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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