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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認為,巴紐案雖然獲得勝訴,但錢未必能追得回來,相關官員責任也應追究,有無涉及扁貪污洗錢,更應查明。(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5月11日電(記者 倪鴻祥)針對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台灣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國民黨“立委”邱毅今天上午表示,巴紐案台灣政府損失新台幣10億元,錢不見得能追回來,外交掮客金紀玖,綠營前高官邱義仁、黃志芳等人都沒追究,錢有無落入陳水扁貪污洗錢的大水庫裡?都沒辦出結果,真相未明呀!
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台灣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將可追討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戶頭內的2980萬美元及所生孳息,全案仍可上訴,邱毅上午認為全案還沒釐清、真相未明,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應詳查。
邱毅指出,金紀玖在新加坡的帳戶本來被凍結了,但凍結的錢才新台幣2億多,跟巴紐案的損失的10億元差很多,今年年初他又說在美國生活,人老了,希望法律允許他要動支在新加坡部分存款的帳戶,法院也允許了。金與吳思材聯名帳戶存在華僑銀行的筆錢也已經四處流竄了,跑到那裡去不知道,這筆錢還剩多少沒答案,所以錢不見得追回來。
他表示,檢調掌握吳思材的部分比較完整,金的部分加吳,掌握約為1千多萬美金,但當初偵辦巴紐案辦得零零落落,假動作去辦案,所以和被A掉10億元相比,大約只有三分之一,若能要回這部分已是最上限,算是阿彌陀佛了!
他說,邱義仁就算跑到高雄縣去作農夫,還是要賠這筆錢,黃志芳並非搬家、兒子轉學就可避開責任,還有柯承亨,這些相關的官員都沒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也沒釐清,因此這些人都應負責、賠償。
邱毅也質疑,巴紐案還涉及陳水扁有無機密外交?以巴紐建交作幌子,要金去招搖撞騙、海外洗錢?金等於是扁的代表、分身,涉及包括台電六輸工程案、台鐵的潮洲弊案,皇昌營造的二重疏洪道圍標案,整個合起來金額約上百億元,有沒有落入扁的荷包?落入扁貪污洗錢的大水庫裡面?都沒有查,因此他認為黃世銘應儘快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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