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8日電/台灣前“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部落格文章引爭議,“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調查此事,今天進一步提案彈劾郭冠英,不過,“監察院”審查會以4票對7票否決,彈劾案未過關。
郭冠英疑似以“范蘭欽”筆名在部落格發表辱台文章後,他在海外接受媒體專訪,承認自己就是范蘭欽,“新聞局”3月間認定郭冠英因言行不當、蓄意欺瞞,召開考績會作出兩大過免職處分。
錢林慧君申請自動調查,並陸續約詢過“新聞局”相關官員及郭冠英本人,她認為,郭冠英身為公務員,所寫的文章造成社會嚴重對立,涉有違失,今天與“監委”黃煌雄提案彈劾郭冠英,不過,彈劾案未過關。
中央社引述一位與會的不願具名“監委”透露,有委員認為,郭冠英已經被記兩大過免職,沒有彈劾的必要。
依據“監察法”第10條,彈劾案經審查認為不成立,而提案委員有異議時,應將該彈劾案另付其他“監察委員”9人以上審查,為最後之決定;若二次彈劾案仍未過關,則不得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