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2日電/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今天傍晚表示,“最高法院”這次判決,已違背“憲法”規定,考慮將提出非常上訴,必要的話會聲請大法官“釋憲”。
眾所矚目的扁家4大案,“最高法院”昨天將其中的龍潭購地、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讞,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有罪確定。
中央社報道,鄭文龍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後,受訪表示,陳水扁的案子牽涉到“憲法總統法定職權”,“最高法院”竟然沒有對“總統職權”深入探究,這樣的判決欠缺說服力,也缺乏“憲法”論述。
他表示,“最高法院”這次判決引用舊的判例,認為在職務上行為以有實質影響力為要件,是違法錯誤。
鄭文龍說,陳水扁目前的心情相當平靜,但仍認為法院這次判決的時機,是馬英九的干涉,“為何‘總統’召集‘司法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針對個案表示意見,隔了兩天就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