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高雄10月11日電(記者 張啟芳)有關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問題,屏東縣政府今天函文回覆“行政院農委會”稱,“依現行法令認定,一切合乎規定”,並指“如有新增法令請明確告知”。
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長鄞鳳蘭指出,蘇嘉全妻洪恆珠在2004年11月向縣府申請興建農舍,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另外包括農舍及周邊農業設施的面積,經實地勘察均與申請相符,而且圍牆也依規定申請,都符合規定。
鄞鳳蘭說,屏東縣政府回函內容還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執行提出疑問,有關農業發展條例中定義之“農民”是否應列入審核項目?審認標準為何?還有從事農業生產的頻率(每年需工作的日數及時數)、農舍以外土地應有多少比例作農業使用?作物的種類及數量?生產的作物,如自行食用或分送親友是否符合規定?作物出售的標準為何?
鄞鳳蘭說,上述所說,現行法令並未嚴格規定,未來該如何執行,請“農委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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