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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要處理同婚議題,可能會很頭痛。(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5日電(記者 黃筱筠分析報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文宣告民法禁同婚“違憲”,並提到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蔡對棘手的同婚議題原本可使出拖延戰術,接下來免不了會在蔡爭取連任過程中,再度因同婚案引發爭議。
蔡政府原本就傾向挺同婚,但到底是修民法?還是立專法?正反意見僵持不下,無解。為了拉長社會討論時間,加上有年金改革,司法改革等,蔡並不希望短期間內處理。綠軍原認為先看大法官“釋憲”的態度再做決定,一方面可以拉長時間,另一方面亦有“釋憲”方向可依循。
但沒想到大法官雖然宣告民法禁同婚“違憲”,但也沒直接給予法律處理的方向,還訂下2年條款,讓蔡無路可退。但法律處理方案是什麼?動民法或立專法,還有得吵。府院昨天都沒有明確表態。
天主教昨已宣示反對修民法,意謂著立專法可能有彈性。但挺同人士好不容易爭取到“釋憲”勝利,如果只是立專法他們也不滿意。一路挺同的政大教授陳芳明昨天已在臉書上嗆民進黨“我希望民進黨要更勇敢,不要在另立專法的議題上打轉迴旋了,就直接讓婚姻平權直接以民法通過。”
但這議題蔡政府之前拖延處理,就是因為贊成同婚與反同婚,在比例非常接近,蔡不願得罪任何一方,加上反同婚力量背後還有宗教團體,蔡雖競選時態度較挺同婚,但她也不想得罪反同婚團體,只好擱著。
大法官把日期劃設出來,2年之後同性結婚可以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這不代表蔡政府可以不用處理相關立法,那同性結婚登記後的法律保障是什麼?民法規定的結婚內容,是否就適用於同性結婚,這都是問題,因此蔡政府無法不修法就想過關。
現在就看蔡英文怎麼處理這個議題,在挺同的年輕選民與反同的宗教力量之間怎麼取捨以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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