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鵬堅夫人表示,“文件是施明正先生那邊寄放的,當時同時有寄放一些油畫。所有裝箱的東西江鵬堅律師和所有人從來沒有開箱過”。
江太太請施明正女兒過去取回的“那一箱東西”是施明正1980年以後的手稿和美麗島事件後,施明德被關在綠島時期,與施明正之間的信件往來,和一幅油畫。而且既然江太太沒開箱,當然不應該亂揣測。
“文件”,也就是“證物”是江鵬堅先生“本人”在“生前”就歸還給施明德先生。
施明正的一批手搞與一幅油畫則是江鵬堅“夫人”在先生“逝後十年”後才讓施明正的女兒去領回,是徹底兩碼子事。
這兩者的性質差異非常大,不可混為一談。
哎,我真覺得荒謬,相信任何一個我的臉友,若這幾天有稍微看到我的貼文,或一些新聞,肯定早能夠理解到“檔案必須全部公開”的重要性。我也知道我寫這些貼文有多麼繁複,尤其是這篇!同樣一件事情那麼多人把故事微調,編造出無數個版本,這是多麼可怕!又或者,用單單建立在情感上的猜測,做一些沒有證據力的辯駁。這一切就是轉型正義面對的最危險的敵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