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自回歸以來,對於香港的政治爭拗基本上採行相當寬容的態度,也希望反對派能夠通過時間的推移,加深對國家的認同、增強國民的責任,共同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做出努力。對照以往,此次港澳辦、中聯辦以及特區政府都以嚴肅的態度高調表達對“五區公投運動”這一違法違憲行為徹底而堅決的否定,才顯得更加不同尋常:
港澳辦以相當專業而堅定的口吻對所謂“五區總辭”給予否定:“‘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一種憲制性安排,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所謂‘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有關決定,已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未來發展,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實行普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和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中聯辦“相關負責人”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的方式,強調港澳辦發言人的談話“表明了中央政府的立場”,並進一步闡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香港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的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活動,都是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相符的。”
而據《星島日報》報導,特首曾蔭權14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嚴詞表明,《基本法》沒有給予香港進行‘公投’的制度安排,部分政黨將舉行的所謂‘五區公投’,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的。”
無可爭辯,所謂“五區公投運動”已經被中央政府、特區政府明確宣佈為違法違憲的行為,反對派政客的任何狡辯都是毫無意義的。如果繼續個別別有用心的政客繼續以所謂“凡《基本法》與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這種幼稚的強詞奪理,蠱惑民眾參與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不僅不利於香港的政治體制在基本法的框架內循序漸進地向前發展,不利於香港社會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必定有損於廣大香港市民的福祉。
我們認為,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都已經根據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對所謂“五區公投運動”給予明確否定的狀況下,少數反對派政客如果還是刻意誤導民眾,以違法的假議題“公投”挑起爭端,兵行險著,根本就是為了一己之私而罔顧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蔑視香港的主流民意,更是將香港廣大民眾視為無知的群氓,是在毫不留情地羞辱港人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