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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海峽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主要障礙分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1-16 00:17:38


兩岸應消除障礙,在更大範圍內實現海洋事務合作。
  中評社╱題:海峽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主要障礙分析 作者:郭震遠(北京),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本刊學術顧問

  2012年以來,隨中菲、中日關於南海、東海島礁主權歸屬,以及海洋權益爭端的激化,關於海峽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呼聲,在兩岸都進一步升高,也在國際社會引起更多關注。但實際上,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特別是在維護島礁主權及海洋權益方面的合作,基本沒有進展,與兩岸民眾和海外華僑、華人的強烈願望和要求,形成了明顯落差。導致這一狀況的,有來自外部勢力的阻撓、破壞,也有更深層次的,即兩岸政治關係層次的障礙。分析、把握這些障礙,將為爭取加強兩岸海洋事務合作,創造前提和基礎。

  外部勢力的阻撓和破壞,是主要的外部障礙

  在與中國的島礁主權歸屬和海洋權益爭端激化後,外部勢力,首先是日本,對於海峽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前景十分忌憚,採取了明顯的阻撓和破壞行動,並在很大程度上奏效。他們的阻撓、破壞,成為了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主要外部障礙。

  2013年4月,日本與台灣簽訂“台日漁業協定”。這是日本阻撓、破壞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的一個重要行動,而且基本達到目的。1972年5月,美國在向日本歸還沖繩主權時,將釣魚島“行政權”一併移交。由此,台灣漁民在釣魚島周圍自己傳統作業海域的捕撈活動,開始遭到日本日益嚴重的干擾。1996年以來,日本海上保安廳明顯強化了,對於在該海域作業的台灣漁船的所謂“執法”力度,驅趕、扣押台灣漁船的事件頻發,台日漁業糾紛已達到十分嚴重程度,台灣漁民的利益受到越來越嚴重損害。從1996年開始,台日之間先後進行了十六輪漁業談判,試圖處理釣魚島周圍海域的漁業糾紛,但由於日本的立場始終沒有任何鬆動,這些談判都無果而終。2009年第十六輪談判失敗後,談判更是中止了三年之久。但是,在中日釣魚島主權歸屬嚴重激化的背景上,2012年9月日本主動提出進行第十七輪台日漁業談判,並於2012年11月開始第一次預備性會談,從日本提出會談建議到簽訂協定,歷時僅六個多月,台日雙方,首先是日本的急切心情可見一斑。

  第十七輪台日漁業談判中,日本的作為有兩個明顯特點。其一,雖然日本在這一輪談判開始前和談判過程中,都對維護所謂的日本對釣魚島的“主權”做出了強硬姿態,但同時日本卻採取了所謂的“務實”做法,以促成談判的成功。2012年8月5日,馬英九提出“東海和平倡議”。8月7日,日本即以該倡議稱釣魚島主權屬於“中華民國”,而拒絕該倡議,但同時卻表示可考慮與台灣在釣魚島合作,此後於9月提出恢復台日漁業談判;2012年11月的第十七輪台日漁業談判的第一次預備性會議,日本以台灣的“先談主權,再談漁權”的立場中斷了這次會議,但卻採取了與此前十六輪會談不同做法,不是因此而終結這一談判,而是商定2013年2月繼續舉行第二次預備性會議,並隨即在4月簽訂了相關協定,以此完成了歷時十七年的台日漁業談判。其二,與前十六輪談判中的表現不同,在第十七輪台日漁業談判中,日本明顯地“軟化”了立場,在“台日漁業協定”中首次同意,台灣漁民可以合法進入釣魚島周邊12至24海浬之間的海域進行捕撈作業。同時,台日雙方議定成立“漁業委員會”,作為及時處理台日漁業糾紛的機制。

  這兩個特點清楚表現了,在中日釣魚島主權歸屬爭端激化的背景上,日本急於緩解台日在釣魚島附近海域的漁業糾紛的心態。日本很清楚,儘管馬英九當局始終堅持對釣魚島的主權,但直接激發台灣社會強烈保釣情緒的,往往是發生於釣魚島附近海域的台日漁業糾紛。只要能緩解這些糾紛,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台灣保釣情緒的激烈程度,進而可有效避免海峽兩岸聯合保釣的前景。事實已表明,日本在相當大程度上實現了自己的目的。2013年4月以來,台日在釣魚島附近的漁業糾紛基本沒有發生,台灣島內的保釣情緒的激烈程度明顯下降,而島內關於兩岸聯合保釣的輿論明顯減少。同時,不僅台灣海巡署負責人公開宣稱,將驅趕進入釣魚島附近海域的大陸漁船,而且馬英九也再次表示,不會與大陸聯手保釣。

  日本“軟化”原有立場,是促成簽訂“台日漁業協定”的直接原因,而在深層次上,中日釣魚島主權歸屬爭端激化,日本力圖避免陷於兩岸聯合保釣局面的困境,是導致日本立場“軟化”,實現簽訂“台日漁業協定”的真正原因。另外,海峽兩岸在保釣及其它相關問題上明顯存在的不協調,也給日本提供了可以單獨與台灣當局達成“台日漁業協定”,從而避免出現兩岸聯合保釣局面的條件。實際上,所有外部勢力阻撓、破壞兩岸加強海洋事務合作,動機與做法都與日本一樣,即為避免在相關的島礁主權歸屬和海洋權益爭端中,陷於須面對兩岸聯手局面的困境,儘量利用兩岸相關立場、實際行動的分歧、矛盾。但不同外部勢力,因爭端的不同,以及各自實力的不同,具體做法當然不同。例如,在2013年5月發生的菲律賓公務船人員槍殺台灣漁民事件中,菲方居然一度以“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為由,拒絕向台方道歉、賠償,明顯地企圖利用兩岸之間的分歧、矛盾。美國不是東海、南海相關爭端當事國,但美國歷來是兩岸關係最重要的外部干擾因素,對於兩岸合作處理相關爭端也一直予以阻撓、破壞。同時,美國歷來把東海、南海的相關爭端,視為重要的地區熱點問題而予以干涉,並在實際上偏袒與中國發生爭端的日本等國,成為他們在與中國的爭端中的後盾,從而成為阻撓、破壞兩岸相關合作的重要因素。美國主要憑藉密切的美台關係,通過向台灣當局施加壓力,例如,對兩岸可能的聯合保釣行動表示關切和不滿等,對兩岸可能的相關合作予以阻撓、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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