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6日電/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台北地檢署起訴後,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獲判無罪。但原告柯建銘及檢方上訴至高等法院,昨日高等法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北院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罪,有期徒刑四個月,可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馬英九強調一定上訴到底。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很明顯這是民進黨當局追殺國民黨及其代表人物的系列司法案件中較為重要的一宗案件,也是從政幾十年來,清廉自律甚強,被形容為“不粘鍋”的馬英九,在被起訴的諸多案件中,首宗罪名成立並獲刑的案件,其自恃的“政治武功”已經被“破”。這也正是民進黨人所希望能看到的結果,因為可以化淡真正的貪賄犯陳水扁的原罪,讓被視為清廉的馬英九也“陪綁”。當然,更是滿足了民進黨人要為陳水扁“復仇”的心理。
實際上,早在陳水扁“總統”任期的後期,陳水扁家族的系列貪賄案爆發,民進黨人就要把當時國民黨內最有機會參選“總統”的馬英九“拖落水”,因而告發了他的“特支費案”,並經特偵組偵查後正式起訴。馬英九在吳敦義勸說後,宣布辭去國民黨主席,並參選“總統”。雖然後來馬英九被法院裁決無罪,並也當選“總統”,但從這一刻起,馬英九就已經成為民進黨人當作是為後來被法院裁決貪賄罪名成立並定讞的陳水扁“報仇”主要目標物。因此,在馬英九的“總統”任期末段,就有民進黨人不斷地放話,聲稱在政黨輪替後,也要把馬英九關起來,與陳水扁“作伴”。果然,馬英九卸任“總統”後,民進黨人就陸續告發了他包括殺人、貪污等在內等超過二百宗的案件,雖然其中大多數案件是屬於濫訴而未能成案,但畢竟也有二十四宗案件是被檢方成功起訴。總之一句話,民進黨人就是要利用司法手段把馬英九置於死地,不但是要陳水扁“報仇”,而且也是要打破馬英九清廉的“政治金鐘罩”,將馬英九“拖落水”,與證據確鑿的貪污犯陳水扁“如此這般”,“阿哥莫話阿悌,話起大失禮”。
正因為如此,據媒體報道,昨日當高等法院改判馬英九有罪並領刑的消息傳到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辦公室後,辦公室內當即“歡聲雷動”、“歡呼聲達三秒”。可能是連北檢辦公室也自感“吃相難看”,因而連忙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無此誇張情節,並請外界勿做無謂的誇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