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治溫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工程供貨商賄賂累計164萬
|
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據檢察日報報道,今年4月16日,記者在山東德州市中級法院的法庭上看到,一起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有德州市民政局原局長劉治溫,還有他的妻子德州市財政局原副處級調研員姚洪芬,曾擔任過劉治溫司機的德州市福利院職工趙成軍。
法院對他們作出一審判決:劉治溫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5萬元。法院同時以受賄罪,判處同案被告人姚洪芬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被告人趙成軍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審判後,劉治溫、姚洪芬和趙成軍均沒有提出上訴。
昔日清廉局長被舉報
“劉治溫不按國家政策辦事,違規違法,大肆貪污,權錢交易,他不倒不足以平民憤。”2009年6月,德州市紀委、兩級檢察院不斷接到關於劉治溫違法違紀問題的電話舉報,網上也出現了大量舉報帖子。
“當年劉治溫清正廉潔,為人正派,也確實為老百姓做了不少實事。”在記者走訪中,熟悉他的人這樣說道。
“客觀地講,以前我對自己要求還是很嚴格的。”劉治溫在後來反思時也這樣說。在沒有擔任要職之前,他原則性強,堅持拒禮拒賄,對社會上請客送禮的風氣更是深惡痛絕。
據個人簡歷記載,劉治溫1953年出生,大學畢業後,1984年調臨邑縣縣委辦公室工作;1990年4月起調到德州地委辦公室先後任秘書、科長、副主任;因為紮實肯幹、穩重低調,在政治上進步很快,1998年他調任武城縣縣長;2005年11月,由於能力強,劉治溫當上了德州市民政局局長,在這個崗位上一幹就是整整6年。
從劉治溫的個人履歷中可以看出,他的成長經歷可謂是一帆風順。
根據群眾舉報以及網絡流傳帖子中提供的線索,德州紀檢和檢察機關順籐摸瓜進行調查,劉治溫貪污受賄的問題很快浮出了水面。
2011年年初,劉治溫被德州市紀委“雙規”,同年5月案件移交檢察機關。在查辦劉治溫問題過程中,同案犯他的妻子姚洪芬、德州市社會福利院職工趙成軍也相繼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