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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業與大陸合作會有廣闊前景 |
中評社╱題:“閩台現代農業合作:現實研判與提升路徑” 作者:鄧啓明(福州),閩江學院鄉村振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海峽兩岸鄉建鄉創發展研究院特聘專家、兼任福建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林怡(福州),閩江學院新華都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閩江學院鄉村振興研習社副社長;陳子儀(福州),閩江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
【摘要】隨著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及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與逐步實施,近年來閩台兩地人員往來與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交流合作日益頻繁,現代農業合作正成為擴大和深化閩台交流合作與兩岸鄉村融合發展重要領域。本文首先簡要分析、把握當前閩台現代農業合作的背景意義、取得的進展、潛力及其面臨問題與制約因素,進而研究提出相應提升路徑和配套策略措施,助推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及農業強國建設,深化閩台現代農業合作和兩岸鄉村融合發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我國開啓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指出:要“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包括“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等;還要“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此間,閩台現代農業與鄉建鄉創合作等不僅得到了理論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也逐漸確立了其在海峽兩岸融合發展、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強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與獨特地位①。通過調查分析,本課題組研究提出了閩台現代農業合作的主要特徵、面臨問題和制約因素及其提升路徑與配套措施,助推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與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
一、深化閩台現代農業合作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一)農業強國建設的提出及其豐富內涵
1.提出
“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然而,我國農業“大而不強”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變,農業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農業經營主體仍以小農戶為主,農產品貿易逆差持續擴大,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與美國、荷蘭、德國等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差距。農業強國建設不僅強調技術變革、產業體系優化、運營模式革新等,還要立足世情國情、體現中國特色、厚植人文底蘊,其框架特徵可以具體描述為:以人本思想為核心,堅持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動態推進人的全面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經濟繁榮三者之間的平衡,持續從農業科技和裝備、產業體系、綠色農業循環經濟、制度支持規範等維度發力,使得農業供給側與需求側更加契合,農業的基礎地位更加夯實。②
顯然,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新時代、新征程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主攻方向,更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大任務。特別是近年來中國農業持續較快發展,主要農產品產量和貿易量等指標位於世界前列,農業大國的地位已然毋庸置疑。③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指出: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這是黨中央立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著眼統籌“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了新時代新征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主攻方向、建設目標及重大任務。
2.豐富內涵
(1)產業效率較高。通過推廣現代化農業技術和管理模式,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生產率、資源利用率,增加農業產值、提高農民收入,促進鄉村振興。
(2)科技創新較強。這主要體現為較高的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不難理解,科技創新為現代農業發展與鄉村振興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自立自強的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是農業強國重要標志。④要加大對農業科技研發與推廣應用的投入,包括種子引育、農業機械研發等方面創新,提高農業的生產力和國際市場競爭力,引領世界潮流。
(3)產業體系現代化。主要體現為健全的農業產業鏈和高端的價值鏈布局,較積極主動在農業產業化發展中完善產業鏈和優化價值鏈布局。通過加強農業產業化、規模化、品牌化和生態化、信息化建設,提高涉農產業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和農業現代化。
(4)國際合作積極主動。尤其是要積極參與國際農業合作與風險管理,推動農業農村的對外開放與高質量發展,增強我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等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提高我國在國際農業組織和相關領域的話語權與影響力。
(5)產業可持續發展。主要體現為農業生產與資源環境等的協調及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生態農業,實現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態保育的綠色農業生產,這也是農業強國建設的內在要求。④為保護自然資源環境、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十八大以來黨和政府著力推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提高農產品食品質量和安全水平。②
顯然,農業強國建設是一個較全面、系統的複雜工程,需要政府、企業、農民等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實現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和農民的全面發展;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快和深化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無疑具有較強必要性、可行性和迫切性,其使命光榮、意義重大,需要全黨和全社會共同努力。
(二)兩岸融合發展戰略的提出與生動實踐
1.提出
“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種,進一步擴大和深化海峽兩岸(閩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各領域融合發展,是造福台灣同胞、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舉措,是貫徹新時代黨和國家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內在要求與重要內容,特別是當前福建省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推進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具有天然優勢。
一般認為,兩岸融合發展戰略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08年。當時兩岸關係實現了歷史性轉折,中斷了近十年的“兩會協商”得以恢復,海峽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基本實現,經貿交流與合作日益密切;特別是兩會領導人通過多次會面和協商,達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識,包括“加強兩岸經濟合作”等決定,提出了“兩岸融合發展、共同繁榮”的遠景目標。此後,兩岸間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不斷拓展、逐步加深。在經濟領域,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擴大了兩岸貿易往來和投資合作,農業農村交流與合作持續升溫,現代農業及相關產業成為兩岸經貿關係中最具發展潛力的重要領域。
2.實踐探索
總體上看,當前兩岸農業和農村領域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農產品貿易規模持續擴大,為兩岸民衆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實惠和利益。特別是福建在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戰略中居於特殊地位,扮演著“探路者”角色;未來福建也將落深落細惠台惠農政策措施,繼續擴大和深化對台現代農業合作與鄉村融合發展,提升台灣農民創業園、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等的發展建設與服務水平,支持和加快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示範區;重點組織實施“五大行動”,幫助台胞台企更好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動現代農業產業合作和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然而,2016年民進黨再次在島內上台執政後,兩岸關係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和嚴峻挑戰,如強力抵制大陸推出的各項惠台措施,不斷污名化“31 條措施”“26 條措施”“11 條措施”及“農林 22 條”等,使兩岸關係面臨嚴峻挑戰、處於“冷對抗”狀態。⑤對此,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進一步釋放了大陸將持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取向,意味著今後會在更多領域、更多方面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這一部署,也已載入了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特別是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了《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⑥《意見》包括5個方面內容21條具體措施,進一步突出和落實了“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工作思想,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台胞台企的關心關懷和深化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的高度重視;《意見》將進一步增強并發揮福建作為“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特殊重要作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持續增進台胞台企的獲得感、幸福感和認同感,進一步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二、深化閩台現代農業合作的潛力及面臨問題
(一)合作進展與成效明顯
1.合作領域與內容廣泛
當前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領域已經涵蓋了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等產業和農業科技研究與推廣、農產品加工與貿易等多個領域。其中,農業產業合作主要包括農業產業鏈和價值鏈合作及農業企業合作發展等方面;農業科技合作是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農業科技交流、科技創新合作等方面。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領域與內容的廣泛性,將為農業強國建設提供新的機遇和廣闊的空間,前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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