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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林泉忠(右)、日本龍谷大學經濟學系教授、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創辦人松島泰勝(左),仔細聆聽。(中評社李文輝攝) |
一、明琉宗藩關係之始
中琉關係始於明朝洪武五年(1372)琉球奉表入貢,受中國=明洪武帝冊封之始,也是琉球首次現身“中華世界帝國”=東亞國際社會之始,並建立中琉宗藩關係。例如:
1.洪武五年十二月壬寅:
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奉表貢方物,詔賜察度大統曆及織金文綺紗羅。
2.洪武十三年十月丁丑:
琉球國山南王承察度……奉表貢方物,詔賜察度大統曆及織金文綺。
3.洪武十六年十二月甲申:
琉球國山北王帕尼芝,遣其臣模結習,貢方物。
明代,琉球王國與日本國王室町幕府,同樣都是中國冊封為王的屬藩,在國際地位上,因事大交鄰而地位對等。
明末,中國國勢衰微,薩摩藩乘隙於1609年(慶長十四)出兵琉球,執其國王以歸,並丈量其土地,數其桑麻牲畜,徵收租稅,收奪資源;又,旋令琉球以“異國”名分,朝見江戶,並執其國王留薩州二年,始獲釋歸琉。惟幕府與薩摩藩均不願因竊佔琉球之事,擴大為中日或中薩緊張之危局,特別是在強大的清朝出現後,更有導致江戶幕藩體制危亡之虞。德川幕府尤其對於豐臣秀吉侵攻朝鮮,中國以宗主國名分出兵援韓,因而導致豐臣政權崩潰之記憶猶新,深恐因島津侵琉一事,“招來幕藩制國家的危機”,乃斷然命令琉球對清採取隱蔽政策。
從此,琉球陽為中國獨屬,陰則淪為中日兩屬。
二、清琉宗藩關係之危亡
明清鼎革之後,琉球又向清朝朝貢。清朝諭令繳交前明冊封之詔敕印璽之後,方能繼續朝貢,並加以冊封。順治十一年三月,琉球王國中山王世子尚質,差王舅馬宗毅等遵奉敕諭,具表朝賀,恭進方物,“併繳故明敕印,請頒新敕印”。琉球計繳納“舊詔貳道,敕諭壹道,王印壹顆”,均由禮部“交送內院查收”,復“先行撰擬襲王詔壹道”、“令鑄鍍金銀印壹顆”,以便遣派冊封使赴琉冊封琉球國王。《清世祖實錄》載稱:
世子尚質,達時識勢,祇奉明綸,即令王舅馬宗毅等獻方物,稟正朔,抒誠進表,繳上舊詔敕印,朕甚嘉之。故特遣正使兵科副理事官張學禮,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垓,齎奉詔印,往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
中琉宗藩關係因之得以存續,直到清末。
清末,中國國勢再度式微,日本二度掌握可乘之機,企圖獨吞琉球。此時,日本因明治維新,國勢漸盛,乃挑起琉球主權歸屬問題。所以爆發琉球紛爭,其根本原因實出於明治維新以後日本改採脫亞入歐政策,捨棄《中華世界秩序原理》改奉西洋近代《國際法》原理,作為其主權歸屬的論爭基準。據此,日本以《萬國公法》主權排他為辭,不允琉球兩屬,於是放棄做為傳統國策且行之已歷數百年的隱蔽政策,開始對琉展開排他的領有部署。
三、縱跨明清的日本隱蔽政策
從室町幕府到江戶幕府,日本為了隱蔽日琉關係,曾斷然實行其欺瞞以中國為中心的“中華世界帝國”的政策,規定:
琉球入於鹿耳島(薩摩藩)之手一事,對唐(中國)禁止談論。關於此點,琉球萬事善否,對唐人絲毫不得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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