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4月4日,明治政府正式宣佈“廢藩置縣”令,遂廢琉球藩為沖繩縣;並於翌日派鍋島直彬為沖繩縣令,治理沖繩。又令琉球國王移住東京,就近監控。至此,享祚達五百年之久的琉球王國,遂告亡國。
4、存國存祀的琉球分島改約案
1880年6月,中國始終堅持《中華世界秩序原理》的〈以不治治之論〉與“興滅繼絕論”來對待琉球。琉球為日所滅之後,中國希望犧牲自己國家的利權,將“利益均霑”與“內地通商”等權益給予日本,以換取日本釋回琉球國王以存祀,並換取日本歸還琉球本島外加中國分得的南方二島,用以重建琉球王國以存國,完成《中華世界秩序原理》的“興滅繼絕”願望。因此,中國提出“琉球三分案”以爭琉球“王國”、“王祀”的存續,日本則力持“琉球二分案”,並以西洋近代《國際法》秩序原理的“實效管轄領有論”,亟圖兼併琉球領土。最後,中方認為雙方即使簽約,依日方的二分案,琉球國王困居南方二小島,亦不能自存,中國即使犧牲國家利權亦無法達成“興滅繼絕”的拯救屬藩目的,於是拒絕在條約上簽名畫押。情勢發展至此,1881年中日交涉宣告決裂,直到1887年中日為琉球“興滅繼絕”之交涉雖多,但都未能妥議簽約結案,琉球歸屬問題遂成懸案迄今。此案,既是清朝未竟之遺志,也是《中華世界秩序原理》在歷史文化價值上的遺憾。
隨著日本國力的增強和西洋近代《國際法》原理的適用,琉球王國遂由《中華世界秩序原理》下的獨立自主,墜入中西國際秩序原理衝突的漩渦中,最後在日本的武力兼併下亡國了。琉球屬藩的亡國,成為中國的最痛,因此強烈影響清朝在中國邊疆實行改弦更張政策,於是中國也開始檢討根據西洋近代《國際法》秩序原理的〈實效管轄領有論〉對“藩屬土”開始實施新政,以謀救亡圖存。
結論
回顧清末西力東漸之初,清朝在危機意識下,於同治年間開始一面推行洋務運動,一面採取“聯日本、抗歐美、以重建中華宗藩體制”的新中華世界秩序構想。意料之外,當明治維新略收成果之後,日漸西化的日本,開始圖謀向外擴張,於是借用《萬國公法》的法理進軍琉球、台灣、朝鮮。從此,清朝政府在遭遇西洋群起蠶食鯨吞之餘,又受到東洋日本脫亞入歐論,加入西洋侵略中國的行列,終於陷入遭東洋、西洋兩面夾擊的險境。
屬藩琉球原本屬於中國的忠誠朝貢國,分別在明末、清末等中國最弱的時機,遭到日本二度乘隙入侵。在國際地位上,日本第一次侵琉,讓琉球成為陽為中國屬藩、陰為日本所屬“異國”的兩屬地位;日本第二次侵琉,讓琉球的國際地位,再從兩屬地位跌落深淵,在遭夷為郡縣下亡國,自此喪失其國際地位。
從國際情勢的角度來看,在琉球無力自保、上國也因一時式微而告淪為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的情勢下,日本乘時而起,乘勢而下,以堅船利炮為掩護,假借《萬國公法》的“領其地,理其政,徵其稅”法理,以壓制徒託空言的《中華世界秩序原理》,〈興滅繼絕論〉遂無用武之地。清朝既告式微,《中華世界秩序原理》喪失應有的國力後盾,中國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琉球遭到日本兼併。此後,關於屬藩琉球的記載,只能從《清史稿》和《大清會典》中,加以刪削抹除。至於《中華世界秩序原理》之〈興滅繼絕論〉等“歷史文化價值”的高遠理想,則因“中華世界帝國”喪失應有的國力為後盾,而慘遭西洋近代《國際法》秩序原理取代,消失至今,迄無規復跡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