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2020年11月3日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該規劃建議起草的有關情況向全會作說明。他指出:“‘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①
我認為,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其實就是中華民族實踐偉大復興的新階段目標。至於實施步驟,習近平曾經提出: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可以分兩個階段來安排。第一個階段,從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再奮鬥十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第二個階段,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上,再奮鬥十五年,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在這裡,習近平用了三個十五年的發展思維。我認為,這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的三個階段,第一個十五年,是民族復興的起步階段,第二個十五年,是民族復興的擴展階段,第三個十五年,是民族復興的實現階段。
由此可知,起步階段的第一個五年的規劃,是處於多麼重要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大背景上,意義非凡。
習近平還指出:“我國發展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但面臨的國內外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複雜變化。我國有獨特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發展優勢和機遇優勢,經濟社會發展依然有諸多有利條件,我們完全有信心、有底氣、有能力譜寫‘兩大奇跡’新篇章。”②
我們知道,習近平多次指出中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仍然存在,反復強調要維護、用好和延長重要戰略機遇期。
根據我長期研究的心得:習近平並不滿足於重大戰略機遇期的觀念,在延長重大戰略機遇期的基礎上,他提出了歷史機遇期之說。這是習近平的理論原創,其內涵包括:
其一,歷史機遇期論重在中國自身創造機遇的能力,重大戰略機遇期重在順應國際格局的發展機遇。歷史機遇期論最為核心的內涵是依靠自身的發展實力,開闢新的發展空間,通過實踐,創造中國式的發展機遇。
其二,歷史機遇期論與重大戰略機遇期論屬於“兩手抓”範疇。從現在階段來看,歷史機遇期論與重大戰略機遇期論兩者的關係不是對峙的關係,而是互為因果的關係,兩者都需要抓得住、抓得硬。抓住重大戰略機遇期,就能為歷史機遇期的開闢創造更加好的發展時空,少走彎路、少受挫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