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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陳建強接受中評社專訪。(中評社 王平攝) |
中評社香港4月15日電(記者 廖梓達)香港《基本法》頒佈至今已有25年,在特區實施亦已超過17年,惟港人對於《基本法》的瞭解仍然不甚全面,更有部份人士“揣著明白裝糊塗”,故意對條文加以曲解,或斷章取義誤導市民。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陳建強接受中評社專訪時直言,過去的《基本法》推廣工作可能缺乏一定的前瞻性,但現在對其作出負面批評,甚至予以全盤否定,並不公平,亦偏離事實。他直指,《基本法》推廣工作雖然艱巨,但基推會仍將在未來一年推出多項新措施,亦希望全社會共同參與,一同認識和瞭解《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正式頒布香港《基本法》,並於香港特區回歸當日正式實施。香港特區政府其後在1998年1月成立“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下稱“基推會”)”,以進一步加強《基本法》的推廣工作。不過,據身兼基推會主席的特區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出,至今仍有“很多人對《基本法》的認識並不全面,甚至有不少誤解。”
基推會委員陳建強接受中評社訪問時指出,除了過去種種歷史、環境問題及人的思維因素,宣傳工作亦缺乏效果衡量手法,而更重要的是,有人故意曲解原意,令港人特別是年輕人對《基本法》認識匱乏和認知偏差,國家觀念相對淡薄,但他認為,一昧以現時的情況批判過去的努力,並不公平。相反,應將過去的正反經驗,轉用作部署未來工作的參考借鏡,從正面和積極的態度,去提升基本法宣傳推廣工作的質效。
過去經驗是借鏡 調整未來宣傳重點
他認為,回歸前後對於《基本法》的宣傳推廣,主要在讓市民對前景安心放心,平穩過渡後,則需將《基本法》融入生活,爭取認同。陳強調,香港於過去30年間在政經社會方面經歷多次重大風波挫折,最後均能履險如夷,轉危為機,《基本法》及其相伴隨的“一國兩制”是當中關鍵性的穩定力量,“多謝都來不及,怎會說《基本法》不好呢?”
陳建強相信,香港市民均認同《基本法》是管治香港的憲制性法律,惟每個人對於《基本法》內容和精神的體會各有不同。他坦言,在加入基推會之前,他也只是知道“基本法”三個字而已,所以,要想讓“個個生活忙碌”的普通市民完全瞭解《基本法》,是“要求太多”,社會應以包容心態看待當前的情況。
他並對中評社指出,在本港政治爭拗糾纏不休的這30年間,不合作運動及街頭抗爭相繼出現,惟《基本法》始終保持屹立不倒的神聖地位,亦從一個側面說明宣傳推廣工作已取得重大成果,但隨著《基本法》迎來頒佈25周年,現時重新審視對應的推廣工作正合乎時宜。陳建強認為,在近期的種種政治風波之後,宣傳推廣工作已有了新的使命任務,就是消除部份反對派的刻意誤導,正本清源,回溯《基本法》的立法初衷,同時,宣傳重點也要從著重港人自由和權利,轉向過去少有提及的港人責任及義務,以及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他形容,這項工作有著極高的難度和挑戰,但卻是讓香港政制及社會發展重返正軌的不二法門。
學生作為切入點 幫到一個是一個
他也指出,《基本法》內容都是法律條文,推廣宣傳也就不能生搬硬套,亦須擺脫說教式做法,以儘量生動化的形式及由講故事開始。他特別建議,宣傳推廣《基本法》始終應以學生為首要切入點,除了在通識教育和中國歷史課中,加入《基本法》的內容,讓學生從小得到正規、正確的《基本法》知識之外,他也鼓勵基推會成員多些接觸學生,親身講解《基本法》原意及介紹其歷史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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