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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方面曾表示:同意四點共識,只是對聖火赴台路線“不能接受”。 |
中評社香港9月19日電/奧運聖火入台的協商進程受挫,引發究竟何方“橫生枝節”或“節外生枝”爭議。北京奧組委火炬中心新聞發言人十八日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強調,奧組委從未提出任何超出雙方協商內容的新要求,台灣方面不應製造新的障礙。
中國時報報道,奧組委火炬中心發言人指出,今年二月十二日,北京奧組委與中華台北奧委會本著平等協商的精神在北京達成了四點共識,但九月初,當北京奧組委要求中華台北奧委會再次確認四點共識時,台灣有關方面否認了四點共識。
火炬中心發言人指出,北京奧組委與中華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今年二月間,就奧運聖火入台傳遞在北京的協商所達成的四點共識是:
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
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二○○八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
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台灣傳遞是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中華台北奧委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順利進行。
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台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北京奧組委官員強調,三月廿七日,蔡辰威來函確認了上述四點共識及二○○八年北京奧運火炬傳遞赴台路線。北京奧組委將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方案報國際奧委會獲得批准,並於四月廿六日正式公布。
奧組委官員並透露,台灣有關方面四月間在拒絕奧運聖火傳遞路線後,雙方仍然在上述四點共識的基礎上進行了多次信函往來和商談。在雙方商談過程,台灣方面明確表示:同意四點共識,只是對聖火赴台路線“不能接受”。
奧組委官員認為,兩岸奧運組織早在二月已就奧運聖火接力活動在台北市使用旗、徽、歌的問題達成一致,根本不存在北京奧組委提出“新要求”的問題。奧組委呼籲台灣遵守雙方二月達成的共識,不要製造新的障礙,以滿足廣大台灣民眾希望奧運聖火在台傳遞的願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