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文 甘肅蘭州 記者、評論員
報載:蘭州城雕《黃河母親》7年前在陝西省合陽縣被仿冒之後,山西大寧、山東濱州兩地今年又驚現“山寨版”《黃河母親》城雕。這種惡意的對“蘭州地標”的“克隆”行為,令原作者的著名雕塑家何鄂憤然而“打官司”維權,表示“蘭州名片”《黃河母親》雕塑的著作權神聖不可侵犯。
城市雕塑是公共藝術品,優秀的城雕作品以永久性的可視形象使每個進入所在環境的人都沉浸在濃重的文化氛圍之中,感受到城市藝術氣息和城市的脈搏。蘭州城雕《黃河母親》無疑是中國城市雕塑作品中的佼佼者,不久前成為獲頒“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成就獎”的60件作品之一就是明證。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蘭州城雕《黃河母親》有它的歷史性、人文性、地域性、時代性、啟迪性、象徵性等文化特征,任何仿冒行為都是對這件公共藝術品的褻瀆和不尊重。誠如何鄂所言:“城市雕塑建設必須走向更加健康規範發展的道路。”事實上,由作為藝術家的何鄂來花費時間精力來“打官司”維權,正面意義當然是通過正當的法律形式,通過典型的侵權案例,喚醒人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認識,但是,這無疑也是一種對藝術家智力資源的浪費和消耗。
有專家曾說過這樣的話:“雕塑應該成為城市規劃和景觀中的控制點而非點綴物,一座好的城雕,是在明確城市文化內涵和導向的基礎上,從文化視角對整個城市資源的一次調動。”正因此,創作應多一些精品意識,使其成為城市的文化代言人、特色標誌物。有意思的是,《黃河母親》到現在為止的三次“克隆”,先是陝西省合陽縣洽川鎮,現有山西大寧縣、山東濱州市,沿黃省份自甘肅一路而下到陝、晉、魯三地,從鎮到縣再到地級市,為什麼偏偏瞄上了蘭州的《黃河母親》一路“克隆”到海呢?一方面,確實是何鄂作品的馳名;另一方面,大約是這些“克隆”的地方漠視了城雕的文化成因和著作權價值了吧。
通常意義上,城雕創作要經過“文化創意—藝術創作—科技創新—工程實施”四階段,必須尊重其藝術規律。但事實上,我們缺乏的是對藝術家自由想象和創造空間的賦予,是對藝術家存在價值的不尊重。商業性的誘惑,已經把城雕過多地與金錢利益扯在一起,加之對於題材的限制、非藝術性的追求,尤其是城雕創作理念上的一些規定,無疑都束縛了創作者的手腳。而管理者常常將雕塑的藝術勞動等同於簡單施工,往往倉促上馬,忽視了作品的精神特質。於是乎,急功近利、心浮氣躁的主辦方為眼前利益或政績,與承辦者一齊追求“多快好省”,一個城雕作品從招標、設計到完成往往只有幾個月,嚴重違背了藝術創作的規律,雷同、模仿、平庸之作自然難免。
城雕是公共藝術品毫無疑義,但它首先是非常個性化的藝術創造。蘭州由於城雕《黃河母親》的存在,令市民倍感自豪和驕傲;現在,何鄂為捍衛這個“蘭州地標”的神聖性和唯一性而“對薄公堂”,這個城市也應當讓作為原告的何鄂大師在訴訟時覺得並不勢單力薄。為了“母親”的微笑,為了“母親”的尊嚴,但願這回的“黃河母親”被“克隆”訟爭是“最後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