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提供“出團費” 降低旅行社宰客誘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30 10:22:15  


  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旅遊業議會與導遊總工會就出團費達成共識,要求旅行社為內地的訪港購物團導遊提供“出團費”,不容許旅行社要求導遊買團,以及不合理地代支款項。

  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表示,這有助改變導遊不合理的薪酬結構,降低導遊強迫內地旅客購物的誘因,逐步扭轉導遊依賴回佣的情況。但要杜絕不良旅行社欺榨導遊和黑店宰客,挽回內地旅客到香港購物消費的信心,本港當局和業界還必須配合內地,全面落實改善旅遊業經營的措施,有效保障內地旅客的消費權益。

  本地接待內地團的導遊,其薪酬結構嚴重扭曲,導遊無底薪或每月僅千餘元的微薄底薪,卻先要自費墊支帶團,出現“墊支打工”的怪現象。本地導遊為賺回帶團墊支,以及在購物越多回佣越高的利益驅使下,威逼利誘旅客購買物非所值、貨不對辦的昂貴商品。規定旅行社為接待內地團的導遊發放合理的出團費,並且對要求導遊先行墊支、“買團”的旅行社,施以罰款、除牌的嚴懲。這有助杜絕旅行社零底薪及高額墊支的做法。這種做法,已被證明間接導致了導遊“宰客”的弊端。

  新措施下導遊減少帶旅客購物,每月的購物佣金可能減少,但就可獲每次出團費500元,連同每月小費,仍可確保導遊有合理和基本的收入。但由於新措施下購物佣金率差幅頗大,存有灰色地帶,難免仍有導遊為謀利繼續誘客購物,業界有必要進一步釐定合理的購物佣金比率上限。

  社評認為,要重整香港旅遊業,更重要的是全面規範市場有序經營。香港有關旅遊當局應與國家旅遊局齊心協力,共同實施打擊“零團費”的8項整治措施,大力向內地遊客宣傳選擇高品質的“優質誠信香港遊”,不時檢討各項措施的落實成效,特別是注重搜集內地遊客的反饋意見,不斷加以改進,以便挽回內地旅客來香港旅遊、購物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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