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7日電/3月11日,備受矚目的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出籠,以“大部門制”爲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箭在弦上。其中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爲環境保護部尤爲引人注目。
中國環保事業自1973年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始,至今歷經35年,從“發展、環保誰先誰後”的爭論,到“邊發展邊環保”,再到“環保風暴”,國家對環境保護重視程度漸次增强。
如今,“總局升部”,這一歷史性轉變標誌著環保工作已進入國家政治經濟主幹綫。
《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期待已久的“大部制”改革方案終於出台。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减少4個,其中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爲環境保護部。
按照機構改革方案,新的環境保護部主要職責爲“擬訂幷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協調解决重大環境問題等”。
“這不是簡單的機構升格。”全國政協十一届委員、原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坦言,以自己30多年環保工作的經驗來判斷,環境保護部的組建意義深遠。今後在人員編制、機構、職能等等方面都會有所加强,這樣也更有利於環保工作。此外,升部後在國際環保交流與合作上也會有很多方便。他表示,相信升部後環保部門一定會不負衆望。
事實上,早已有將環保總局升爲環保部的呼聲,因此環保總局此次順利“升部”也在衆人預料當中。2003年,黃細花作爲十届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提高國家環保總局的地位。2007年,她於全國“兩會”期間正式提出建議:國家環保總局應改爲國家環境保護部。如今,心願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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