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6日電/檢調昨搜索扁家及扁辦,發現十多件機密文件,其中還有數份公文,居然是檢察官陳瑞仁當年調查“國務機要費”時,向各部會函查秘密外交,或是要求司法警察查帳的密件公文,顯示扁早就透過情治單位,掌控檢方的辦案動作及掌握的證據。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這些公文中大部分是查黑中心所發,分別向“外交部”、“國安局”函查,有關當時李登輝任內“鞏案”秘密外交情形的密件公文,其中還包括檢方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清查,有關專案經費疑似被侵吞後,李登輝可能的海外洗錢調查報告。
報導指出,由於當時的“調查局長”,就是先前向陳水扁通報洗錢情資及公文,因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葉盛茂,因此特偵組也不排除,此案又被葉盛茂吃案。
檢調人員昨天在陳水扁寶徠花園廣場住處的書房,搜出這些分屬“密”和“機密”的文件時,在場人員幾乎都傻眼,因為其中任何一份公文,都不應該出現在身為案件關係人的陳水扁手上。
現場人員指出,“調查局”所外洩的“鞏案”資料,已經過各級主管層層簽報,其餘部會洩露出的文件,也是各單位針對查黑中心就該案出於業務領域的專業回覆,洩密的管道顯然是“總統府”,不然就是檢方內部。
報導指出,特偵組除決定另案偵辦是否涉及洩密外,專案人員昨也私下感嘆:“只能說實在非常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