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江西省貴溪市面包車側翻入水至11名幼兒死亡事故今天有了最新的進展,遇難兒童家屬已同事發地貴溪市濱江鎮人民政府簽訂《交通事故協議書》。校車國標已經出台,但校車事故依然頻發,背後原因是什麼?校車事故頻發誰該擔責?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校車事故背後,無一例外寫著“嚴重超載”。江西貴溪市濱江鎮這起事故,所謂校車是7座,但是為了節省成本,只能讓十幾個孩子擠在一輛車上。根據調查,目前農村裡的校車超載現象較為普遍。被拒的幼兒園園長說:現在校車哪有不超載的?現在超載成為“常態”。
自2006年起,教育部開始對農村中小學進行大規模布局調整,主要是撤並生源減少的農村中小學,把學生集中在縣鄉中心學校,目的是讓教育資源集中利用。然而,大量村級小學、鄉級中學消失,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孩子們上學路途遠了,交通如何解決?
捉襟見肘的教育部門尚無力提供充足的校車專款、規範學生交通工具,“超載車”、“黑校車”便應運而生。“多拉”、“快跑”成了他們節省成本、牟取利潤的手段。
鄉村學校撤並的改革雷厲風行,相應的配套措施卻還沒有及時跟進,學生的交通、住宿、等很多反面還缺乏財政配套與嚴格監管。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教授袁桂林說,義務教育階段,經費保障實行以縣級財政為主,而在中西部的不少地區,很多縣本身就是貧困縣。校車購置和校車運行都需要經費,政府也缺少更多的經費用於校車投入。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於4月10日起施行。執行小學生、幼兒應使用專用校車的規定,需要有一個過渡期。條例明確指出,考慮到各地情況不同,過渡期的期限由省級政府作出規定比較符合實際。為此,條例規定:本條例施行後,用於接送小學生、幼兒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在省級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可以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但是這個過渡期到底要多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