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4日電/前日,安徽省政府在官網發布指導意見,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有媒體將此解讀為“農民可以買賣宅基地”,對此,昨晚安徽省國土廳有關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是對文件的誤讀,文件中稱之為“可以流轉使用宅基地”,並非是“買賣”。
引導土地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
《新京報》報道,11月12日,安徽省政府網站公布《安徽省政府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安徽將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骨幹,其他組織形式為補充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力爭到201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面積占承包耕地50%以上,明顯提高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專業化程度。
為了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安徽將在政策上給予扶持。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激勵機制,引導土地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對土地流轉面積大、期限較長的項目各地可結合實際給予獎勵,優先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治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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