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0日電/湖南省委原副秘書長、益陽市委原書記馬勇。起訴書顯示,湖南省委原副秘書長、益陽市委原書記馬勇被指控的受賄中不少為黃金(金條)。統計發現,馬勇至少收受行賄人14根金條、4塊金磚、3套金幣,重近5公斤。
澎湃新聞發現,根據檢方的指控,向馬勇行賄的共14名個人及一家公司,其中包括兩名全國人大代表及三名益陽官員,其中兩名官員仍然在任,並已升遷。
曾公布年收入8萬,被控受賄幾百萬
2011年10月,連任湖南益陽市委書記的馬勇在記者見面會上公開了自己的家庭收入情況:“工資收入為五千多一點,年收入,加上各種稿費和其他費用,大體上是8萬塊錢一年”。馬勇當時還介紹,自己有一個女兒,“她十五歲就靠獎學金在國外學習,一直到大學畢業。後來回到中國工作兩年,現在又去了美國讀書。總結起來,我的收入情況,應該說屬於中國典型工薪階層中較好的。”
大膽公布自己的年收入,馬勇也獲得了輿論的喝彩。然而,對照起訴書上的指控,馬勇顯然撒了個大謊。
起訴書顯示,馬勇所收受的財物包括人民幣93萬元、美元12.3萬元、港幣38萬元、歐元1萬元、以及一塊白色伯爵牌女表和一對雷達牌白色情侶表,還有4708.33克黃金,價值141萬元人民幣。
而行賄人中,絕大多數為當地企業家,其中益陽市浙江商會會長陳清送的黃金最多。起訴書顯示,馬勇接受陳清的委托,為陳所有的中南實業公司在項目建設、土地出讓金返還、稅費減免等方面謀取利益,8次收受陳清所送財物港幣8萬元,以及價值112萬餘元的黃金和一款手表。陳清送給馬勇的黃金包括金條9根、金磚4塊,以及“鯉魚蓮花”圖案組合金條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