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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文家碧,因受賄罪、貪污罪二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 |
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犯罪的根源在於私心和貪欲,是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政績觀發生了扭曲……
如果時間能倒流,我願付出一切。當然,如果早有這一天,我在犯罪的路上也不至於滑得這麼遠……”
——文家碧在看守所寫下的手稿。文中提到自己犯罪的根源在於私心和貪欲。
2016年4月27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文家碧犯受賄罪、貪污罪一案。近日,二審判決書公布。較之一審,文家碧被減刑4年,最終獲刑16年。
2015年7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文家碧在擔任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及四川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索取或非法收受賄賂550.09萬元、美元5000元;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騙取公款295.342萬元。應定為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60萬元,對犯罪所得予以追繳。
新京報記者獲得該案一審、二審判決書以及多份相關材料,還原了曾任四川正廳級幹部,省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文家碧,通過紅十字會項目斂財之路。
落馬之前,文家碧已退居二線。熟悉她的人說,快60歲的她其貌不揚,看上去像一個鄰家老太太。
這位時任四川省紅十字會唯一的正廳級幹部,其手上經過的資金超過百億元。文家碧在自述中稱,她是四川省紅會實際上的一把手,“什麼事情都是我說了算”。
她主政四川省紅十字會,恰是5·12地震災後重建以及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特殊時期,作為四川省紅十字會,汶川地震是其成立以來動員範圍最廣,規模最大的一次救援行動,截止到2011年3月底,僅四川省紅十字系統就接受捐贈款項62.82億元。
然而,在部分捐贈項目當中,文家碧悄然鋪就了一條黑金利益鏈。
判決書顯示,文家碧涉及的受賄事實共13起,涉及資金人民幣550餘萬元、美元5000元;貪污事實5起,涉及資金人民幣29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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