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熟的蔬菜,市民們都不陌生。然而其對人體有無危害、有多大危害,菜農菜販說不清、消費者不知道、專家也很茫然、有關部門給不出明確說法,這種現象是可怕的——“催熟蔬菜”直接抑或潛在的危害,不僅僅令人對未來提心吊膽,更蘊含著會不會出現“催熟一個民族”的現實命題;遺憾的是,在這個方面,沒有誰及時站出來對百姓吃進嘴裡的東西負責。
一個健康、成熟的市場,消費者花錢買到的應該是放心的商品和服務。不合格的商品和服務,監管機構應當讓其從市場消失;後果不明的商品和服務,監管機構必須查漏補缺,找出對策,防微杜漸,消除隱患。只有當監管機構有了這種意識,朝這個方向努力的時候,我們才能夠說監管是成熟、到位的,而不是“催熟監管”、“夾生監管”。
可是在“催熟蔬菜”的問題上,一方面,根據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規定,最常用的催熟劑、植物激素乙烯利可以限量用於番茄、熱帶及亞熱帶水果、棉籽三類食物;但另一方面,根據該國家標準,諸多果蔬卻又是游離於檢測之外的。更重要的是,即使國家標準規定了乙烯利在番茄(西紅柿)中的最大殘留限量不能超過2mg/kg,但監管部門對包括西紅柿在內的果蔬監測,卻只測農藥殘留根本不測各種催熟劑含量。
不難看出,有關方面是注意到了催熟劑可能存在的隱患,因此才有了相關標準,可是這個標準覆蓋範圍卻實在太小,在實踐中更是淪為一紙空文,這就是“監管夾生”的現實寫照。事實上,“蔬菜催熟”並不是近來才出現的新生事物,關於“香蕉打針催熟”的說法,至少已經流傳了10多年,這麼長的時間,難道還不足以讓有關方面做好調查研究、訂立法規、安排監管的工作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