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剛於7月9日當選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長的呂清海的簡介已經悄然從漯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撤下。來自河南省紀委、漯河市紀委的多位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證實了呂清海被雙規的消息。此前曾是河南省唯一內陸特區的漯河,先後因連續16年、連續3任市委書記落馬而遭遇政府信任危機。
在同一個崗位上跌倒了同樣職務的官員的事件幾乎一抓一大把,2005年12月21日,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亮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荊州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在石發亮之前,河南省還有兩任交通廳廳長——曾錦城、張昆桐先後落馬,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前“腐”後繼的現象引起世人關注。而該新聞中所報道的漯河先後連續16年、連續3任市委書記落馬而遭遇政府信任危機的事件,與“三廳長”的倒掉何其相似?漯河更特別,三市委書記之後又加上“新科狀元”呂清海,“四連倒”的悲哀又是誰的悲哀?
該新聞中提到了不足100天被“雙規”,其實這個題目包含了兩層意思,一是作為一個官員來講,“雙規”的時間間隔實在太短,對於其政治生命來說有點可惜。然而又可以解讀出另一個意思,那就是100天太久,只爭朝夕。貪官腐官多一個都多,少一萬個也不算“少”,只有當貪官腐敗官成為“過街老鼠”一樣的時候,那才到了一種清廉的境界。而社會上對於貪官腐敗官之容忍又到了一種什麼樣的糊塗地步?廣州一小學新生在談理想時,非常認真地說:“想做官。”當記者問她“想做什麼官”時,這位小學生想了一下,毫不猶豫地說:“貪官!因為貪官有好多東西。”對於小學生的當貪官的“理想”,根本沒有必要過度解讀,當然更沒有必要加以掩飾。從來沒有出現過的小學生當貪官的理想本身,還不夠振聾發聵嗎?反過來分析,貪官連一天的存活率都不足的時候,連一秒種都存活不了的時候,難道不是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理想境界?因此說,一百天太久,只爭朝夕的反貪反腐敗,有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