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魚玉米油被抽檢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的訊息,近日再一次觸動了公眾有關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經。
食油質量問題出現在金龍魚身上,是不是就可以自證清白,或者將關鍵問題推卸給銷售商,而不在在生產環節上找到問題根源,防微杜漸,解決質量問題呢?從金龍魚的表現來看,完全有一種店大欺客的範兒。
安徽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副調研員張明介紹說,此次被檢出有問題的金龍魚玉米油的生產日期為2011年3月1日,由益海(泰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5升裝金龍魚玉米油,被抽檢出色澤和煙點項目不合格。
金龍魚食用油合肥經銷商王先生稱,此次抽檢的“問題油”,出自一家小超市,由於小超市保管不善,才使得玉米油長期暴曬在日光下,因而導致油質產生了變化。針對這一自證清白的做法不僅售貨超市不敢認同,專家也不認同。記者調查發現,銷售超市不是金龍魚專賣店,其他品牌的食用油也在超市一角靜靜的堆放,作為大牌金龍魚充其量站在前面,絕對不會日曬雨淋餐風露宿!因此這位經銷商在產品質量面前,毫不猶豫的將問題推給“陽光”,不僅是對消費者的輕慢,更是對自己產品質量的惡意包庇,因為它不僅沒有資格對產品質量說三道四,怎麼就不做調查妄加推測,加以蓋棺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