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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史上最牛政府公文 |
政府違法或其行政行為存在瑕疵並不鮮見,但像昌平區陽坊鎮政府這樣,援引不存在的法條證明其行為合法性的,還不多。在引發爭議的那份“強制拆除決定書”中,寫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3條、第73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41條、第65條。”但《城鄉規劃法》一共才70條,所謂“第73條”純屬臆造;《行政處罰法》也不過64條,所謂“第65條”實乃子虛烏有。
憑空造法以治民,如果不是碰上較真的對手,難保鎮政府不會得手。在公民權利持續勃興,法治理念春風化雨的當下,用“不存在的法條”來忽悠民眾,已變得日益困難。
確認所依法律條文的內容很簡單,但如此簡單又必要的工作,卻無人去做,潛在的原因恐怕還在於,不管“決定書”怎麼寫,也不管有沒有法律依據,這些管護房是拆定了。就在區政府已認定該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後,鎮政府仍堅持強拆正當合法。殊不知,程序的正當性已在“自我立法”的強拆決定書中流失了。
今天已不是“朕即法”的年代了。用“不存在的法條”忽悠民眾,不管是哪個行政環節出了錯,總之已成違法事實。這一違法能否為法所治,將是觀察中國法治建設程度的一份標本。(時間:1月18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