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5•8”故宮被盜案在北京一審宣判。法院認為石柏魁盜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3年。但是,這一案件並不能就此畫上句號,且不說仍有3件展品未追回,僅就故宮安保而言,就令人擔憂。
由此不能不提到另一則新聞,1962年,台北“故宮博物院”正式動工落戶,距今半個世紀過去了,當年從大陸運往台灣的2972箱文物中,除了一頁紙和一包鹽之外,其他全部在册。所謂的一包鹽,也不是丟失,而是由於年代久遠,鹽揮發了,只剩下了外包紙。這簡直是奇跡,特別聯繫到身陷“十重門”的故宮。台北“故宮博物院”經驗足以令故宮仰慕,其公開、透明和專業遠超故宮。以專業為例,去年,故宮工作人員在對國家一級文物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盤,進行無損分析測試時,發生文物損壞事件,輿論嘩然,而在台北“故宮博物院”,明確要求“移動文物不離院不離桌”。
還有一個案例是,去年11月14日,因涉嫌盜取台北“故宮博物院”藏“國寶”級文物《龍藏經》、《永樂大典》的數字化檔案,並在未獲取授權的情況下,將其製作成“複刻版”(仿製品)轉賣,涉嫌收賄、詐領運費,複制《永樂大典》等圖檔近四千張,台北地檢署以貪污等罪嫌起訴台北“故宮博物院”文創營銷處助理研究員陳耀東和陳的研究助理葉麗珍。而故宮呢,儘管遭遇重重危機,不少負責人卻能全身而退。不專業、不透明,再加上缺少問責力度,這也許正是故宮頻現問題的症結所在。
與外賊相比,更需防範的是家賊。去年,媒體披露,故宮圖書館善本書庫有100多册古籍失蹤,舉報者稱,“這是一起嚴重的監守自盜的案件”。故宮有沒有或者有多少監守自盜者,需要詳細調查,無論結果如何,都必須達到最基本的共識,防外賊易,防家賊難,不防家賊,故宮文物就無保障。(時間:3月20日 來源: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