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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市民發言,聽證會何以服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1 19:54:10  


  南京市物價局將於10月中旬舉行地鐵價格聽證會,擬對今後開通的地鐵線路按里程計費,取消目前2元起步、4元封頂的定價機制,受到社會關注。但南京市物價局的公告顯示,參加此次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將由消費者協會推薦,自願報名的市民,只能旁聽不能發言,可以遞交書面材料,表達自己的意見。

  地鐵定價機制調整,事關市民的切身利益,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為了聽取真實的民意,聽證會組織者理應確保聽證人員的普遍代表性,充分保障公民的參與權、表達權及監督權,允許意見不同者互相辯論,以便最終達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識。

  而《南京市物價局關於召開制定地鐵線網票價價格聽證會的公告》第1號顯示,此次聽證會參加人員共21名 ,其中政府部門7名(南京市物價局聘請),專家學者2名(南京市物價局聘請),經營者1名(南京地鐵推薦),利益相關方2名(出租車經營者1名、公共交通集團1名),消費者9名(消費者協會推薦);另設旁聽人員10名,由南京市民自願報名產生,但只能旁聽不能發言。綜觀此次聽證會的人員構成,消費者代表明顯勢單力薄,而且只能由具有半官方性質的消協推薦。這樣官方色彩濃厚、抗辯力量嚴重失衡的聽證會陣容,透出濃厚的權力主導氣息,引發強烈質疑。

  對此,南京市物價局解釋說,聽證會消費者代表由消協推薦,是規則允許的;如果讓市民自由報名成為聽證代表,組織方擔心把不好身份審核這一關,萬一報名者與地鐵利益相關會產生歧義。這麼說自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誰能保證消協推薦的消費者代表與地鐵運營方毫無利益關係?相比起來,市民自願報名、物價局隨機抽選產生的旁聽人員,與地鐵運營方利益相關的可能性極小,更能真實地反映出民意。有發言權的消費者代表,未必能真實地反映民意,而能夠真實反映民意的旁聽者,卻被剝奪了發言權,這樣的聽證會討論出的結果如何讓人信服?

  事實上,允許旁聽人員在聽證會上發言,早有先例。2005年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立法聽證會時,不但邀請了旁聽人員出席,還給旁聽人員安排了發言機會,廣泛聽取意見。連專業性、嚴肅性較強的立法聽證會,都可以允許旁聽人員發言,那麼,專業性並不強的價格聽證會,為何就不能讓前來旁聽的市民發言呢?南京市物價局剝奪旁聽者的發言權,讓他們裝啞巴,難道是怕旁聽者的反對意見太大,阻礙地鐵漲價方案通過?

  缺乏誠意、沒有充分辯論的聽證會,只是有關部門操控漲價的幌子而已,不過是走走過場罷了,徒具形式意義。聽證會上不讓旁聽者發言,就是在“防民之口”,設置旁聽席還有什麼實質意義?這麼做不僅打擊市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也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時間:9月16日 來源: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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